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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UOLI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5, 2021

55757_rns_2021-04-15_5dd00113-8bcd-4b99-bd07-d2d0cbd1fed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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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限公司2020 年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磊 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岩 联系电话:0531-809860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的
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
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2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
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
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2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
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
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
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
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注册制政策的变化以及注册制以来创业板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情况并结合公司再
融资情况进行了讲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整体修订情况,公司治理修订情
况,董监高人员管理的修订情况,股东、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修订情况
,信息披露管理修订情况,募集资金管理
方面的规定,其他重大事项修订情况,投
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等方
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
自愿锁定承诺
不适用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不适用
3.持股5%以上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承诺
不适用
4.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
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不适用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
不适用
8.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不适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不适用
10.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质押、冻结的承诺
不适用
11.持股5%以上股东的出资情况 不适用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不适用
1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磊

郑 岩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