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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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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1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同意以 1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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