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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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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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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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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同意以 1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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