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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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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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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0 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了调整,由10.00元/股调整为9.89元/股。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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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0)。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 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1-022)。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61,851,4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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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0.00-0.11=9.89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0.00 元/股调 整为 9.89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 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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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授予 价格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89 元/股。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 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 义务。

七、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宁波小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高测股份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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