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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dao CHOHO Indust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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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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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1-012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和工业”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 年2 月26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799.84 万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10 号)核准,征和工业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45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 股2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6,0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4,076,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000,000.00 元。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1 月6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1]第ZA1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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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
| 1 | 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生产线建设 项目 |
25,587.70 | 22,000.00 |
| 2 | 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986.72 | 12,800.00 |
| 3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6,927.98 | 6,400.00 |
| 合计 | 46,502.40 | 41,200.00 |
根据公司发行申请文件《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 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若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可视实际情况用自筹资金对部分项目作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 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A10203 号),截至2021 年2 月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803.52 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配套资金 投资额 |
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总额 |
拟置换金额 |
|---|---|---|---|---|
| 1 | 工业自动化传动部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 |
22,000.00 | 6,367.73 |
6,367.73 |
| 2 | 发动机链生产线建设 项目 |
12,800.00 | 1,199.86 |
1,199.86 |
| 3 |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 升建设项目 |
6,400.00 | 235.93 |
235.93 |
| 合计 | 41,200.00 | 7,803.52 |
7,803.52 |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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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 年2 月26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96.32 万元 (不含增值税),拟使用募集资金996.32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前述 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青岛征 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03 号),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4,442.45 | 480.19 |
480.19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037.74 | 386.79 |
386.79 |
| 3 | 律师费用 | 367.92 | 96.23 |
96.23 |
| 4 | 信息披露费 | 526.38 | - |
- |
| 5 | 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33.11 | 33.11 |
33.11 |
| 合计 | 6,407.60 | 996.32 |
996.32 |
综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合计为8,799.84 万元,本次拟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审批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8,799.84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 置换金额合计为8,799.84 万元,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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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实施,公司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 意公司使用8,799.8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青岛征 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203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征和工业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征和工业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 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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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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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03 号)。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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