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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chuan Machine Tool & Tool Group Share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Sep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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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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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21 年9 月13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投资原则和方向 ................................... 2 第三章 投资管理组织及决策权限 ........................... 4 第四章 投资管理审批程序 ................................. 6 第五章 投资制度监督与项目执行跟踪管理 .................... 9 第六章 投资项目事后管理 ................................ 14 第七章 附 则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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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引导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方向,本着“聚焦主业”、“ 培育和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社会、智赢未来” 的经营理念、“技术领先、创新致胜”的经营策略,规划、规范 投资行为,完善投资管理机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切实 防范投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 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参照《陕西省省属 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 司)的投资事项,包括资本性支出、对外股权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资本性支出系指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资本 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对外股权投资系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现 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进 行的投资活动,包括独立成立子公司、出资与其他独立法人实体 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参股其他独立法人 实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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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资原则和方向
第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原则。投资要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的重点和方向,保证和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效益第一的原则。要努力降低投资成本,改善投资结构, 争取最佳效益;要注意长远效益和近期效益相结合。
3、符合市场需求的原则。投资必须依据市场需求及未来市 场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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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企业规模的原则。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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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5、科学规范操作的原则。投资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 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坚持项目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可 行性研究与论证;要坚持集体决策,重要投资项目应征求有关专 家或咨询机构的意见。
第六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按目的可分为:
1、以拓展和完善公司主业产业链条为基本目标的战略性投 资;
2、以增强企业主业竞争力为目的的业务性投资;
3、以投资收益率为首选的、权益具有高流动性的财务性投 资;
4)以改善经营和办公条件为主要目的的固定资产投资。
第七条 战略性投资应以快速建立独特的竞争优势、核心竞 争力,成为行业或某一市场领域内领先为指导原则,综合考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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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业或领域的市场增长速度、市场容量、发展前景及行业平均 回报率等因素进行项目选择。战略性投资原则上要与公司发展战 略确定的主业相关联,并以拓展和完善集团现有主营业务链条为 主要战略投资方向。
第八条 业务性投资应在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的主业范畴内选 择。拟投资项目在同行业或同领域应有较强的竞争力。对于业务 性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其项目在投资回收 期内的平均年投资收益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以 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项目的平均年投资收益率应高于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以上。
第九条 财务性投资项目应以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投 资原则,投资收益率应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高6个百分点以上。
第十条 以改善经营和办公条件为主要目的的固定资产投资 应在确保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和资 金能力来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和股权收购等非新设公司投 资项目,在项目投资决策前应组织进行咨询和尽职调查,并出具 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新设投资项目以 有价证券、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原则 上以资产权益的评估值为依据核定出资额。在项目投资决策时应 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 所有投资项目都要认真做好投资风险分析。风险 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它风险。对风险因素的评估应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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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做出定性分 析。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股权性投资或收购行为的,原则上应争 取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或相对控股)权,保证被投资企业的生 产经营能按照秦川集团预期的方向发展,并向被投资企业委派董 事、监事等高管人选,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全面管理。
第三章 投资管理组织及决策权限
第一节 资本性支出项目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子公司的资 本性支出项目(本章节简称:项目)由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前置审 核并管理;并按照金额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决策。
第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项目的审批,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 序后,由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 会分级审批决策。
第十六条 为保证公司项目审批工作的质量,做到科学、客 观、公正,特设立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开展对重大投资项 目的审查工作。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按《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 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项目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对投资 项目的审核与论证,然后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依据 投资额大小,分级报请审批决策。
第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应事先经本公司党委会前置 研究讨论,再按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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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一)公司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
(二)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5 亿元以上,投 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
(三)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 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下,投资额在3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
(四)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 亿元以下,投 资额在1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额在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项目达到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9.3条规定的标准之一时,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 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
(一)公司项目经主管领导审定同意,投资额在500万元以 下的;
(二)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上,项 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
(三)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下,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
(四)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下,项 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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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项目投资按决策权限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 决策人对投资决策负责。
第二节 对外股权投资项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 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需经公司 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
第二十六条 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项 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当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达 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 条规定的标准之一时,应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 投资管理审批程序
第一节 资本性支出项目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原则上投资企业应先编制立项报告,上报公司立项审批。 (一)公司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
(二)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5 亿元以上,投 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
(三)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 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下,投资额在300 万元以上的;
(四)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在1 亿元以下,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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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
被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投资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制 订投资方案、与合作方签订意向书等,再报公司办理投资可行性 方案的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报公司立项审批时,应提交下 列资料:
(一)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
(二)本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意见。
第三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上报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审 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
(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意见。包括环保、安全、卫生 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意见。
(五)与合作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
(六)项目合作方背景资料、资信状况及证明材料。
(七)项目负责人背景材料、责任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对该 项目的意见。
(八)凡集团派有财务总监的,应附上财务总监的专项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提请公司决策投资项目时,所 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条理清晰,论据充分,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三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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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提请审批投资项目并报齐相关后,由公司归口 部门对项目组织审查、论证,必要时,提请专家或咨询机构咨询; 然后提交相关部门会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归口部门初审意见为否决时,经主管副总审定同意,即为最 终意见。归口部门初审意见未否决的,即可依据前述投资项目审 查、审批决策权限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属于国家重大专项的项目,项目初步设计须 报公司。原则上应在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后,项目方可实施。
属于公司批准的基本建设、技改项目,其初步设计方案应报 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或党委会、总经理办公 会对投资项目的审查、审批意见,应形成会议纪要或记录等书面 意见。
第二节 对外股权投资项目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或公司指定的 项目组)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论证,提出初步投资建议,报 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总经理办公会初审;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初审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管理部 门(或公司指定的项目组)对提出的对外投资项目,组织公司相 关部门和人员(或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行性分析或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财务分析及预测、项目 的风险及防范、结论等,并按照(附件一)、“可行性分析报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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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编制参考模版”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文 件,先行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根据相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一般应召开专门 的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超出董事会权限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投资协议;
(四)项目实施。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主管领导(或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向 公司董事会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当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影响投资效益时,应及时提出对外股权投资项目暂停或调整 计划等建议,并按审批程序重新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第五章 投资制度监督与项目执行跟踪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 主体和责任主体,各企业应当建立投资管理体系,健全投资管理 制度,优化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切实加强项 目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履行投资信息报送和配合监督 检查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 际,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一定要建立从事前、事 中到事后的全过程的完整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 将机构名称和机构负责人名单及时报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子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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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流程;
(三)投资决策机构、职责及决策程序;
(四)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
(五)投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投资风险管控制度;
(七)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 (八)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九)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十)对子公司投资活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
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应经其董事会(或同级别权力机构)审 议通过后,报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
第四十条 子公司须依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 计划,计划投资项目应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范围。企业的主要 投资活动应当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并在每年1月5日之前向公司报 送年度投资计划。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应及时办理 审查审批或备案手续。
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投资项 目与企业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预期收益、实施时间与年限等。 投资计划的报送具体按(附表二)要求填写。
战略发展总部根据投资额度汇总分类后分别提交公司党委 会前置研究讨论、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每年1 月 31 日前,公司将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省国资委。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按性质或出资来源由公司 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子公司分级执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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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项目的执行实行法定代 表人负责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实施、 经营和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
第四十三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企业应明确项目责 任人,并指定项目经理或执行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项 目经理原则上应是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责 任人也可以兼任项目经理。凡通过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企 业项目责任人或项目经理应当负责组织制定《投资项目执行方 案》(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则需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投资项目执行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注册资金、流动资金的筹措;
(二)各合资方投入资产的评估、注册资金的验资;
(三)向有关政府部门的报批和工商登记的安排;
(四)董事会的组成、经理班子的聘任、我方派出人员的落 实;
(五)项目筹建及建设施工的进度安排和组织,包括基建、 设备和原辅材料采购、人员招聘等;
(六)生产技术准备和人员培训;
(七)业务市场发展计划。
各企业均应在项目批复(有些项目需要国家有关部委批准) 后一个月以内将《投资项目执行方案》报公司备案。
第四十四条 依据公司投资项目批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和有关的《投资项目执行方案》,投资企业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 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有关部门将会同对投资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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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监督;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监督核查。
第四十五条 为了保证投资效益,要加强对被投资项目的 财务管理,尤其是要加强与投资主体不在同一地区的被投资企 业、境外投资企业和机构的管理,对被投资企业要制定各项经济 考核指标,保证被投资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六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投资企业可依据批准意 见进行协议、合同、章程的洽谈、签约;凡协议、合同、章程的 有关内容与公司批准方案和批复意见不符的,签约前投资企业应 及时报告公司;必要时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十七条 企业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 的,应当重新履行投资决策程序:
(一)对投资额、资金来源及构成进行重大调整,致使企业 负债过高,超出企业承受能力或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
(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控制权转移的; (三)投资合作方严重违约,损害出资人权益的。
第四十八条 投资项目实际过程中偏离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效果明显低于预期目标的,子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 司报告。
第四十九条 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对外投 资的,在投资前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公司战略发展总 部备案后,原则上按评估值计算投资额。
第五十条 属多方合作投资时,合作方出资为股权、实物资 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应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执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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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施工方和设备供货方时,原则上应采取规范的招标形式。
第五十二条 投资企业实施基建、技改投资项目应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应采用监理制度全程监督管理,具体实施 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属国家重大专项的项目,应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五十三条 所有投资项目都要归集核算,不得截留项目 资金,不得进行账外投资或投资其他项目。
第五十四条 对盈利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 回项目红利;对亏损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 失。
第五十五条 各投资主体要加强对被投资企业各种分配的 管理,严格规范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分配行为。原则上,新设的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 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提留各项基金后,应在兼顾企业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按照投资各方的相应权益进行现金分利,以保证投资 效益的实现。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都要严格规范,各 投资主体要保证每年对现有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建立正确的投资 法律关系,办理规范的产权变更和工商变更手续,做到法律手续 完备,产权关系清晰。
第五十七条 投资企业应按期向公司报告投资项目进度及 相关情况,接受公司监督检查。涉及投资的子公司应于每月5日 前将上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公司公司战略发展总部。
投资计划及实施情况的报送具体按(附表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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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资项目事后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都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 理,对于投资项目中止执行的,投资企业都应及时提出《投资项 目中止执行报告》,凡纳入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各投资企业需 将《投资中止执行报告》及时报送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
《投资中止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二)中止执行的原因分析;
(三)有无遗留问题和处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投资企业应在30个工作 日内提出《投资项目完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决算;
(二)投资的产品与贸易业务是否符合技术质量要求,项目 是否具备运转条件;
(三)项目完成时,当初决定投资时的各项前提条件有无重 大变化,是否达到可研报告的预期要求,如有差异,应分析产生 差异的原因以及所采取的对策;
(四)对该项目日常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凡经公司审查审批的投资项目,投资企业须将《投资项目完 成报告》报公司战略发展总部备案。
第六十条 公司对国家重大专项和其它重点基建、技改项目 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具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投资企业要对以往的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运转 情况进行总结。对于业务发展不好,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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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前景的项目要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企业章程规 定,努力通过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予以处理,如由于特殊原因 一时难于处理的,则要加强管理,防止发生更大的损失。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及子公司在年度投资完成后,应当编制 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并于下一年1月5日前报公司战略发展总 部进行汇总,1月31日前报送省国资委。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年度境内外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年度投资效果分析;
(三)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四)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五)年度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六十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都应当对投资项目建立后评价 制度。后评价是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 是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 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 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等进行前后对 比、有无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 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 水平,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六十四条 公司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的原则 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科学公正”。
“统一领导”是根据陕西省国资委和公司管理要求,投资项 目后评价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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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是指公司原则上负责对其所投资项目及全资或 控股子企业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公司子公司负责对其 所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管理。
“突出重点”是节约管理成本,主要针对公司有重要性和代 表性的投资项目展开。
“科学公正”是后评价工作应采用科学方法,工作中坚持公 正。应注重分析与评价投资项目对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的作用、对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对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的作用等。
第六十五条 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由公司战略发展总 部负责组织。由战略发展总部制定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年度 计划,并会同资产财务总部、审计与法律风控总部、纪检监察总 部等有关部门或外部机构及子公司负责按照统一的工作计划要 求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对后评价中的重大问题向公司主管领 导、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
第六十六条 投资项目后评价具体工作,按照《秦川机床 工具集团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一)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依照 相应的法律法规收回对外投资;
-
1、按照被投资公司章程、合同或协议规定,该投资项目(企
-
业)经营期满;
-
2、连续三年亏损;
-
3、项目经营情况很好,但连续三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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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 法实施破产;
- 5、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6、被投资公司的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 时。
(二)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转让 对外投资:
-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方向的;
-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
4、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在处置对外投资前,公司的投资项目需由公司战略发展总部 对处置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 直接、间接的经济及其他后果,报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总 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子公司的投资项目需由其管理部门对拟处置的对外投资项 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直接、间接的经济及 其他后果,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公司批准。
(三)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 尽责,认真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防 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六十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努力确保投资收 益,并把收益情况列入对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指标。公司战略 发展总部应积极掌握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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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 定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十条 责任追究
(一) 子公司不得为躲避审查,将大额投资项目拆解为小项 目进行投资。如有发现,将追究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根据《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 究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办 法的规定和要求。
第七十二条 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决策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 问题,应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给予指导完善。
第七十三条 子公司越权决定投资项目或不按规定程序申 报、审议、决定投资项目的,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及有关知情人员, 应即向公司报告,并予以纠正。因违章决定投资项目,给公司造 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在每年底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视情 节严重将追究项目决策者、应尽监管责任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十四条 投资企业及各项目审查部门对拟投资项目必 须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确保项目审核、评估建立在真实、可靠、 准确和法律等必备信息的基础上。因依据信息错误,导致对项目 决策判断失误及投资失败,投资企业负责人、各审查部门负责人 及有关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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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战略发展总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其他 有关投资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 件:
附件一: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考模版); 附件二:年度项目投资情况表; 附件三:月度项目投资情况表; 附件四:投资管理权限表。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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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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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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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的基本方案
1、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2、本项目的内容及实施方案
3、投资原则
4、项目背景与承办条件
5、市场研究及分析
6、公司名称、注册地、合资期限
7、投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8、经营范围
9、生产纲领
10、产品方案、研发技术水平、标准及生产协作 1)、业务(业务名称)
………
11、公司治理机构(企业组织及人员)
四、基本运营模式
五、财务分析(经济效益)
1、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财务评价
3、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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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表
-
六、项目风险分析与防范
-
1、市场风险
-
2、资金风险
3、人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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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计划进程
- 八、结论与建议
附表:
1、主要工艺设备表
2、流动资金估算表
3、损益表
4、资产负债表
- 5、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6、投资回收期
- 7、投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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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年度项目投资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投资构成 | 本年度计划投资 | 预期投资收益率 | ||||||||||||
| 序 号 |
投资 主体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和规模 |
项目 阶段 |
投资 类型 |
项目所 在地 |
开始 年限 |
结束 年限 |
截止上年底 完成投资 |
|||||
| 投资 总额 |
自有 资金 |
银行 贷款 |
||||||||||||
| 年度投资 | 年度投资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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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月度项目投资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投资主体 | 项目名称 | 项目阶段 | 项目起 止时间 |
投资 总额 |
项目累 计完成 投资额 |
本年 度计 划投 资额 |
本年 度累 计完 成投 资额 |
本月 完成 投资 额 |
项目累计 工程进展情况 |
当月工程 完成情况 |
下月工程 实施计划 |
存在的 问题 |
备注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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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投 资 审 批 权 限
| 投审委 (审核) |
党委会前置 研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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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 总经理办公会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 投资事项(含委 托理财、对子公 司投资等); |
资本性支出 (含技改投 资、基础建 设以及对外 投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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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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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 | ≥500 | ≥500 | (500,5000] | ||||
| 资产总额≥5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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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 ≥500 | (500,5000] | |||||
| >5000 | |||||||
| 1 亿元≤资产 总额<5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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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300 | (300,5000] | |||||
| 资产总额<1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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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100 | (100,5000] | |||||
| 对外股权投资 | √ | √ | >0 | >3000 | |||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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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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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 √ | √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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