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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M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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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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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 年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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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人才服务中心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 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制度和 具体实施办法;

(二)薪酬、绩效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 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绩效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授予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绩效考 核指标;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 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 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 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 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 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通知由人 才服务中心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由人才服 务中心提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批准后召开,临时会议应于

会议召开前24 小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 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 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会 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的非 现场会议形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 容。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 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 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前应向会议主持 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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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同意、反对、弃权) 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 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 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 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才服务中心保 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十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 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会议决议, 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决策。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