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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M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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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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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 年度报告 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 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 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 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 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适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需要。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 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健康稳定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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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真实情况,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需不断深化管 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银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 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 定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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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该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立荣、陈贺新、于福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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