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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M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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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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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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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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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14) 第 110ZA0740-1 号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启明信息)《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启明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 础上对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201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启明信息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启明信息董事会编制的《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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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启明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四年 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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