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FENG NEW MATERIAL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Jul 11, 2014

54547_rns_2014-07-11_7f515a55-b2f3-4405-bff2-bfcb1f19440d.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4年7月11日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5:00至7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2014年7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 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 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 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 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 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 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 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21;投票简称:齐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 (1)买卖方向为 买入投票 ;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00代表总

  • 议案,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 案,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 如下表:

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表决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

(3)表决意见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

  • 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举例

  • (1)股权登记日持有“齐峰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 其申报如下:

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521 齐峰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2)股东申报介绍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521 齐峰投票 买入 100.00元 1股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521 齐峰投票 买入 100.00元 2股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2521 齐峰投票 买入 100.00元 3股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投票表决,然后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 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 议案一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 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2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991022/82990728/82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15:00时至2014年7月28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 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联系地址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电话:0533-7785585

公司传真:0533-7788998

会议联系人:孙文荣

  •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七、备查文件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 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3、委托人为法人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