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QIFENG NEW MATE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7, 2015

54547_rns_2015-03-17_11f95f9d-9695-41e2-a1d7-a660fe4992a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3月16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 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1、担保概述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拟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2015年度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期间拟向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提 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2、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6 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张,货物进出口。淄 博欧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2,455,135,766.19 元,总 负债705,228,999.18 元,净资产1,749,906,767.01 元;2014 年实现营 业收入2,324,389,629.70 元,营业利润300,493,810.12 元,实现净利 润259,666,324.60 元。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被担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 利于淄博欧木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授权董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长李学峰先生在2015年度至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 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2、 同意以上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风险 控制制度,本次对外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充分完整,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 保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15年3月16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20,000,000.00元。担 保余额占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7.95%和12.47%,无逾期 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所有未到期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故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 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占2014年末公司经审 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24.83%和38.97%。

特此公告 。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3 月18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