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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FENG NEW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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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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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香港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齐峰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 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 万港元,公 司以自筹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原 材料采购及公司产品海外销售。
此次设立齐峰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介绍
齐峰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2、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齐峰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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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 万港元
经营范围:负责公司原材料采购及公司产品海外销售
以上内容最终以当地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的名称与经营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 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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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1)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公司计划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司原材料的采 购。
(2)目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量占公司总量的比例不足5%,随 着公司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供应能力的增强,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的销 售力度,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以更好的促进公司与海外市场的交流与 合作。
-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香港离公司所在地较远和所适用的法律政策不同,设立子公 司可能存在监管风险和法律政策风险。
六、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本次对外投资相关 事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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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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