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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 An Xin Technology Group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Oct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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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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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1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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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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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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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11 月17 日下午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 年11 月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2020-01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4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 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ee.com.cn )刊登《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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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 1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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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 、 2 、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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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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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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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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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561 | 奇安信 | 2020/11/6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 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0 年11 月11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 层董事会办公室。
-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 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 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 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 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 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马勒思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 年11 月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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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