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Qi An Xin Technology Group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4, 2021
58489_rns_2021-06-24_6976e80a-d37f-47b1-8b4b-646aa3f1d92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2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拟增 加全资子公司深圳云安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 术(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安全技术”)、上海桉软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桉软网络”)、北京奇虎测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测腾安全”)、北京网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康”)、北京天广汇 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汇通”)、奇安信安全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奇安信”)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深圳、上海、珠 海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将募投项目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安全 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安全服务化建设项目、基于“零信任”的动态可信访问控 制平台建设项目、网络空间测绘与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项目延期 6 个月,工业 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 1 年;
拟调整募投项目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结构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 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0日到位, 相关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 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 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 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奇安信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的公告》(2020-007)、《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披露,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2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投入募 集资金额 |
实施主体 | 实施 地点 |
变更前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
| 1 | 云和大数据安全 防护与管理运营 中心建设项目 |
84,925.75 | 84,925.75 | 公司、网神信息技 术(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神”) |
北京 | 2022.6 |
| 2 | 物联网安全防护 与管理系统项目 |
58,423.67 | 58,423.67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6 |
| 3 | 工业互联网安全 服务中心建设项 目 |
69,548.73 | 69,548.73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6 |
| 4 | 安全服务化建设 项目 |
95,323.24 | 95,323.24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6 |
| 5 | 基于“零信任” 的动态可信访问 控制平台建设项 目 |
31,441.32 | 31,441.32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6 |
| 6 | 网络空间测绘与 安全态势感知平 台建设项目 |
67,976.39 | 67,976.39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6 |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42,360.91 | 42,360.91 | 公司 | 北京 | - |
| 8 | 集团数字化管理 平台建设项目 |
27,305.19 | 27,305.19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8 |
| 9 | 营销网络体系建 设项目 |
64,986.73 | 64,801.18 | 公司、网神、网康 | 北京 | 2022.5 |
| 合计 | 542,291.93 | 542,106.38 | / | / | / |
注:项目8、9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为含利息的金额,项目投 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3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结构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
1、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公司增加全资 子公司云安宝、奇安信安全技术、桉软网络、测腾安全、网康、天广汇通、珠海 奇安信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深圳、上海、珠海作为实施地点。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可以有效整合公司的内部资源,节约投入成本, 有助于公司吸引上海、深圳等地及其周边的高端技术人员,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募投项目延迟开工。为保证募投项目 的建设成果更好地达到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 未来募集资金的投入规划后,现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延长。
2、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1 | 云和大数据安全防 护与管理运营中心 建设项目 |
公司、网神、云安宝、奇安 信安全技术 |
北京、深圳 | 2022.12 |
| 2 | 物联网安全防护与 管理系统项目 |
公司、网神、桉软网络、测 腾安全、网康、天广汇通 |
北京、上海 | 2022.12 |
4
| 3 | 工业互联网安全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 |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术、测腾安全、网康、珠海 奇安信 |
北京、珠海 | 2023.6 |
|---|---|---|---|---|
| 4 | 安全服务化建设项 目 |
公司、网神 | 北京 | 2022.12 |
| 5 | 基于“零信任”的动 态可信访问控制平 台建设项目 |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术 |
北京 | 2022.12 |
| 6 | 网络空间测绘与安 全态势感知平台建 设项目 |
公司、网神、奇安信安全技 术、桉软网络 |
北京、上海 | 2022.12 |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市场变 化、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 构。鉴于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 处产业属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提出和落实,相关政策支 持的力度越来越大,公司在上述产业的设备、软件的购置上持续获得政府的资金 支持,如“工业互联网主要资源测绘与安全分析平台”、“面向智能制造的供应 链流程管控管理平台”等政府补助。同时公司还将充分利用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自身资源,减少软硬件购置上的重复花费。因此,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 趋势,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投入到项目建设及其他费用中,这部分费 用将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增加的研发人员的工资、培训费用,从而增强公司在物联 网安全和工业互联网安全方面的研发实力。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1)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计划 投入(万元) |
调整后投入金 额(万元) |
调整变化金额 (万元) |
调整目的 |
|---|---|---|---|---|---|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19,613.75 | 3,816.67 | -15,797.08 | 主要将“工程建设 费用”中的设备及 |
| 2 | 项目建设及其他费 | 31,486.30 | 47,283.38 | 15,797.08 |
5
| 用 | 软件购置费用调 整到“项目建设及 其他费用”中的项 目研发费用,主要 用于本项目增加 的研发人员的工 资和培训费用。 |
||||
|---|---|---|---|---|---|
| 3 | 市场费用 | 2,051.28 | 2,051.28 | - | |
| 4 | 流动资金及其他 | 2,614.77 | 2,614.77 | - | |
| 5 | 预备费 | 2,657.57 | 2,657.57 | - | |
| 项目总投资 | 58,423.67 | 58,423.67 | - |
(2)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计划 投入(万元) |
调整后投入金 额(万元) |
调整变化金额 (万元) |
调整目的 |
|---|---|---|---|---|---|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33,278.47 | 13,588.45 | -19,690.02 | 主要将“工程建设 费用”中的设备及 软件购置费用调整 到“项目建设及其 他费用”中的项目 研发费用,主要用 于本项目增加的研 发人员的工资和培 训费用。 |
| 2 | 项目建设及其他费 用 |
26,765.39 | 46,455.41 | 19,690.02 | |
| 3 | 市场费用 | 3,052.67 | 3,052.67 | - | |
| 4 | 流动资金及其他 | 3,297.38 | 3,297.38 | - | |
| 5 | 预备费 | 3,154.83 | 3,154.83 | - | |
| 项目总投资 | 69,548.73 | 69,548.73 | - |
五、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 部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 结构,是公司为尽快推进各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未来资金投入的规划及募投项目产生的实际效果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相关调整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科技创新属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 性,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 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决定和办理与
6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 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 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能够促进公司的科技创新 能力的提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7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奇安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