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uyang Refractorie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5, 2016

54278_rns_2016-04-05_d8aa45e7-d10f-4c75-b892-aa476b16dbb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16 债券代码: 112170 债券简称: 12 濮耐 01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濮耐 01201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凡在 2016 年 4 月 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16 年 4 月 11 日卖 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发行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12 濮耐 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170)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将期满三年。根据本公司“12 濮耐 0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 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债券简称:12 濮耐 01;

  • 3、债券代码:112170;

4、发行价格及发行总额: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总额 3 亿元,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2016 年 3 月 1 日及 2016 年 3 月 2 日进行了 债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2 濮耐 01” 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737,810 张,回售申报金额为 73,781,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 托管数量为 2,262,190 张。

  • 5、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8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 限前 3 年固定不变;第 3 年末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 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 5.80%,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7、债券起息日:2013 年 4 月 12 日;

8、债券付息日: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4 月 1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 4 月 12 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 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每年付息一次;

9、信用评级情况: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 11、上市时间和地点:2013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80%;

  •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 年 4 月 12 日;

  • 14、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80%,每手“12 濮耐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取得的每手派发利息为 46.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持有人实际取得的每手派发利息为 52.2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 1、债权登记日:2016 年 4 月 11 日;

  • 2、除息日:2016 年 4 月 12 日;

  • 3、付息日:2016 年 4 月 12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1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濮耐 01”持有 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 联系人:彭艳鸣、罗亮 联系电话:0393-3214228 传真:0393-3214218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邮编:457100

  •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联系人:韩宏权、张黎

联系电话:0755-22624458 传真:0755-82401562 邮编:518048

  •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编:518038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6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