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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un 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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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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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 普莱柯 公告编号:临2016-037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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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根龙先生持有普莱柯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145,756 股,占公司总股 本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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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14,5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9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价格(如公司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 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 年6 月14 日收到股东李根龙先生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李根龙
-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李根龙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公司6,072,878 股。该部分 股票已于2016 年5 月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16 年5 月3 日,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5 年末总股本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2016 年6 月1 日,该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0,000,000 股,李根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45,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6%。截至本 公告日,李根龙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145,75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796%。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自本公司首次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根龙先生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李根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14,575 股;
- 2、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 年12 月31 日;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价格区间:按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李根龙先生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上市发行价格(如公司有利 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
李根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 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作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行为将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其每次减持时,将至少提前三个
交易日进行公告。减持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 若其拟继续减持股份,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其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 不当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及时将该等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 现金分红中相应金额的资金。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根龙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李根龙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二)李根龙先生拟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提条件已具备,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将督促李根龙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6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