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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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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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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普莱柯生 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人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经过审慎讨论,现对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及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及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 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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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写的《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 公司与张许科签署了《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张许科关于普莱柯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认真审阅,我们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之一张许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 定,交易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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