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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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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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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17-00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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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1、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2、营销服务体系升级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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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 业化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27,562 万元;营销服务体系升级与公司信息化建 设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7,2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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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名称:1、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 25,015 万元;2、 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4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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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1、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2018 年 12 月;2、信息化建设项目:2018 年 12 月。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5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5.52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884,667.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变更后 | ||||
| 投资总金额 (万元) |
占总筹资 额比例 |
已投入金额 (万元) |
拟投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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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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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疫苗产业 化建设项目、兽 用生物制品产 业化项目 |
27,562 | 49% | 7,776 | 动物用生物制 品产业化项目 |
25,015 |
|---|---|---|---|---|---|
| 营销服务体系 升级与公司信 息化建设项目 |
7,255 | 13% | 75 | 信息化建设项 目 |
406 |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 1 、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原计划总投资 27,562 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 23,03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4,528 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 金缺口以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原计划实施主体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建成时间为 2017 年 6 月,因涉及到兽药 GMP 静态、动态验收,预计项目 全部正常投产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项目建设完成后设计产能达产销售收入为 44,680 万元,由于达到设计产能需要一定过渡期,按 10 年(含建设期 2 年)周 期测算,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 41,999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为 11,333 万 元,内部收益率为 33.48%(所得税后)。从建设期算起,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 4.81 年(所得税后)。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 7,776 万元(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其 中车间建筑工程投资 4,313 万元,设备投资 2,494 万元,公用工程投资 415 万元, 其他投资 555 万元,已完成计划投资的 28.21%;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9,786 万元,仍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原募集资金投资与建设内容全部转入变 更后的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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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原计划总投资 7,255 万元, 实施主体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周期 2 年,其中总部营销中心升 级投入 1,658 万元,营销技术服务网点建设投入 3,723 万元,信息化与商业智能 化建设投入 1,874 万元。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投资 75 万元,全部为信息化与商业智能化建设部 分投资,总体完成计划投资的 1.04%。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 、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兽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自 2015 年以来,公司开发的新一代基因工程疫苗陆续获得新兽药证书,部 分产品已逐渐具备产业化的条件,可以预见公司的产品结构将很快获得升级换 代。新一代的基因工程疫苗不仅能够更好的引领行业技术升级,同时也更贴近市 场,能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的抗体产品市场占有率远高 于竞争对手,客户认可度较高,市场需求旺盛,原有产能已不能满足需要。基于 上述背景,公司拟在原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抗体生产车间,同时在基因工 程苗车间中添加新的基因工程疫苗产品。
2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与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于 2014 年立项,近年来,随着行业市场形式不断变化,公司下游养 殖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对兽药行业的营销和服务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对未来的营销战略进行了完善与调整, 将重心由公司营销总部向经销商网络倾斜,不断优化与完善经销商二级网络,在 提升经销商团队客户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促进销售网络下沉,更加贴近终端养 殖客户。
报告期,公司参股投资北京中科基因有限公司,该公司致力于拓展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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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第三方实验室业务,拟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检测实验室服务体系,与公司原募 投项目中拟建设的营销技术服务网点基本重叠。同时,中科基因具有稳定的诊断 试剂来源,各实验室均将通过 CMA 认证,所提供的服务更具成本优势和公信力。 因此,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中科基因提供的第三方服务,进而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技 术服务支持。
同时,基于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宗旨,并鉴于对原有 ERP 系统升 级优化改造后已初步满足公司现阶段对企业资源计划信息系统的需求,决定暂停 实施投资较大新的 ERP 系统,同时考虑到公司信息化所需电子设备具备精简使 用、优化配置的空间,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终止了基于新的 ERP 信息化 平台的投资,缩减了电子设备和运行维护费用等项目的投资预算。在实施 OA 及 其配套系统过程中将增加 HR 系统及邮箱系统是为了在信息化方面发挥更好的 协同互补作用,更能满足现阶段对信息化模块的需求。
综合所述方面,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中的总部营销中心、营销技术网点服 务建设部分,同时缩减信息化与商业智能化管理项目的投资预算。 三、新项目建设内容
1 、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投资资金 25,015 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包括 基因工程疫苗车间、组织毒灭活疫苗车间、细菌灭活疫苗车间、细胞毒活疫苗车 间、鸡马立克氏病活疫苗车间、抗体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生产的产 品涵盖上述车间原计划生产的产品与近年来及未来开发的系列基因工程疫苗、联 苗及抗体。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 31,034 万元,年平均利润总 额为 12,190 万元,内部收益率为 38.51%(所得税后)。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 2.59 年(所得税后)。上述项目预计全部正常投产时间: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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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总投资 40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信息化系统、HR 系统及邮箱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等。预计全部建成时间:2018 年 12 月。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 、动物用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
近年来,公司依托强大的科技创新实力和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公司开发的系 列基因工程疫苗或联苗陆续迎来收获期,将会强力推动兽药行业产业技术升级, 本项目建设主要是承接公司开发的系列基因工程疫苗或联苗产品,上述产品市场 前景广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经全面考虑了产业政策和市场状 况、进行了市场调研和分析论证,并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应对 措施,但是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受宏观政策变化、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等因 素的影响,仍存在市场发生变化、市场营销不理想或者项目完成后实际运营情况 无法达到当初预期正常状态等方面的风险。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通过建立完整、高水平的信息化系统并良好运用,以此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而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该项目存在实施 进度不达预期以及建成后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原动物疫苗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履行了项目 备案、环评披露等相关手续,建设项目调整后,还需要重新履行备案及相关环保 部门的批复文件;项目建成后尚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兽药 GMP 认证及取 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生产批准文号。
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无需履行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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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是在资金投向坚持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 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同意将该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根据公司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 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技术产品发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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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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