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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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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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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介

邹欣女士 ,九三学社高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国家发 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研究所)投资理论与实践方向博士,财政部财科所公共投资方 向博士后,现为中央财经大学投资学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国际经济学会、投资 协会、中国财政学会会员。

魏刚先生 ,英国 Cardiff 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学博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香港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以及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资格。曾在中国中化集团、国家电网、三星欧洲集团等单位任职。现任鼎德华夏 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张波先生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昆吾九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以现场
方式参
加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邹 欣 12 0 12 0 0
魏 刚 12 0 12 0 0
张 波 12 0 12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邹 欣 2 2 0
魏 刚 2 2 0
张 波 2 2 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布时间及会议 独立意见
类型
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2/1/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同意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
1、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
奖励的议案
2022/2/2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同意
1、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
奖励的议案
2022/4/1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同意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2022/4/2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同意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其费用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6、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
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2/5/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同意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3、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
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2/7/1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同意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9/3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同意
1、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2022/11/14 同意

2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项目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相关人 员及时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在重大事项后续进展方面,通 过查阅公司公告、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跟进。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管理层高 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信息和 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 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客观 判断。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和定 价原则开展,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流程合法、有 效。

报告期,公司以货币方式对参股公司中普生物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公司与中普生物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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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实际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董监高变动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董监高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相 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议案》。公司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 所取得的经营业绩对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奖励,体现了激励与约 束、责权利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2年2月25日和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奖励的议案》。两次 对高级管理人员田克恭先生的专项奖励,是公司为落实洛阳市科学技术局相关政 策和根据公司科研项目奖励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奖励,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7月11日,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具业绩预告的书面情 况说明,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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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 审计机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确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数之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 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6,292.834万元(含税)。现金分红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股份回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形。

(八)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我们对此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9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减至 不超过 89,800.00 万元(含本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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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经营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高管提名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邹欣、魏刚、张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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