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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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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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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议各项议 案,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委员廉洁自律、勤勉尽责,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 职能,为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审计 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张宪胜先生(主任 委员)、独立董事王楚端先生、董事赵锐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宪胜先生担任。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赵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副董事长秦德超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宪胜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 事王楚端先生、副董事长秦德超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 事张宪胜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内部会议,委员出席情况如下表:

委员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宪胜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 7 7 0 0
王楚端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 7 7 0 0
秦德超 审计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 6 6 0 0
赵锐 原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 1 1 0 0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 7 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除回避表决外,均 一致通过并形成相应决议,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 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 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交流,结合其资信状况、执业经验 以及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和工作成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勤勉尽职、 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相关披露事项鉴证报告。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与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主要针对相关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需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相关审计拟发表的审计 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等事项进行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均能按照 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如 实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专项 报告,并将各报告及其审核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且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3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部提交 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实施的情况。2024 年度,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财务、销售、采 购、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等业务事项进行了检查和专项审

计,对于各业务部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持续跟踪 整改情况。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公司 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监督环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 形。

4 、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相关控制制度,建立和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和管理制 度,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公 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5 、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 2023 年年报审计及 2024 年年报、内 控审计预审的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进行了协商。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 审计部和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相关法规监管的要求,充分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 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严格依照相 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宪胜、王楚端、秦德超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