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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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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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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柯”或“公司”)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普莱柯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未来一年内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二)理财产品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须为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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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产品及 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购买 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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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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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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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中建立台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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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并做好资金使用账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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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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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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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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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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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 金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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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通过适度的短期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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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 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行使投资 决策和具体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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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普莱柯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普莱柯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普莱柯本次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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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甄 清 张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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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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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