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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like Biological Engineering,Inc. — AGM Information 2021
Nov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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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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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 2021-041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 √ |
| 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
√ |
| 8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9 |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 露的信息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
2、特别决议议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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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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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许科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 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 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3566 | 普莱柯 | 2021/11/25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
-
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 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379-6328238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09:30—15:00)。
-
3、登记地点:洛阳市政和路 15 号公司 12 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
-
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
-
当日通知进行。
-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
-
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 15 号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71000
- 传真:0379 63282386
- 电话:0379 63282386
联系人:赵锐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2.08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
|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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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 |
|||
| 9 |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 ” “ ” “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