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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ANG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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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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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康晓阳)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上述本人 2020 年的工 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 司 2020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 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列席会议。
| 独立董事 姓名 康晓阳 |
会议类型 应出席 次数 董事会 14 股东大会 3 |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14 0 0 3 0 |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0 否 - |
|---|---|---|---|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一)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经审阅公司本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杨慧女士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本人
认为杨慧女士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 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人同意聘任杨 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经核查周滨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周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以及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 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人同意公司董事 会聘任周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三)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本人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广州普邦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
已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在公司经营的投标、预算、施工、结算、收款等各个关 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 理控制作用,能够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真实情况,内部控制有效。
2、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且没有以前期间发生的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 对外担保事项;(3)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 司《分红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17 2019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人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6、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独立意 见
本人认为:(1)公司本次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回报,建立持续、稳
定、科学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机制。(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此次制定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规划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8、关于更正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未经审计,部分财 务科目数据与《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一定差异。基于上述原因,同时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因此,本人同意对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及报告全文中部分科目数据期初数相应进行调整。
(五)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3、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担 保余额合计 22608.12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8%。不存在为 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 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是公司基 于战略调整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集中精力发展主 业,符合公司提升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的既定战略。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此次拟公开挂 牌转让股权的事宜。
(七)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广州普邦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鉴于公司已对与相关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本次变更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与众投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集 中精力发展主业,符合公司提升综合实力及市场竞争力的既定战略。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公司与众 投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博睿赛思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4、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 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用于开立日常结算所需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可以为公 司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 5、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三、 董事会下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设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架构及专责人员的情况如
下表所示:
| 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
委员 下设执行机构 |
|---|---|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涂善忠 审计委员会 魏杰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汪林 提名委员会 康晓阳 |
曾伟雄、魏杰城、康晓阳、汪林 对外投资管理小组 康晓阳、汪林 审计部 黄庆和、康晓阳 (无) 曾伟雄、汪林 (无)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四个委员会各自召开会议的情况如下:
| 专业委员会 | 会议次数 | 会议主题 |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
1 4 1 2 |
1、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检查公司一季度内审情况, 并向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检查公司2019年度内审情况及 提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检查公司二季度内审情况, 并向董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检查公司三季度内审情况, 并向董事会报告。 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业绩,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2020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 1、审核了公司拟聘任财务总监杨慧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核了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周滨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二)报告期内,本人定期查问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 2020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了深入交流, 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财务总监对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汇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 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 训,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解相关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
(一)未有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晓阳 二〇二一年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