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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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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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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就普元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8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15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1.45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 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902.12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12,113.26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6,413.36
合计 33,428.74 33,428.74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数据中台研发升 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比例 未使用金额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797.36 99.30% 104.77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11,345.61 93.66% 767.65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5,261.93 82.05% 1,151.43
合计 33,428.74 31,404.88 - 2,023.86

注:未使用金额未包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 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 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 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计算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同时存放超募 资金,暂不注销。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 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 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