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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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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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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就普元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8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15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1.45 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25,026.3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 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1 |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 14,902.12 | 14,902.12 |
| 2 |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 12,113.26 | 12,113.26 |
| 3 |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413.36 | 6,413.36 |
| 合计 | 33,428.74 | 33,428.74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5,026.3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5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人民币 7,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 7,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 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元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普元信 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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