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31, 2021

58162_rns_2021-05-31_1ee0cbc3-2c3d-4fec-ac7b-ffc4eb4553c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5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第二

  •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 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不

1

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回购报告书公告日,公司暂未 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 间进行减持。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 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1 年5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2

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5 月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刘亚东先生再次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1 年5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述回购股份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二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 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3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实 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 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33.33 万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66.6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具体回购股份

4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 拟回购资金
总额
(万元)
按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回购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
例(%)
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5,000-7,000
166.67-233.33
1.75-2.45 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 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 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 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0.00 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 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5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后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28,895,341 30.29 31,228,674
32.73
30,562,008
32.04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66,504,659 69.71 64,171,326
67.27
64,837,992
67.96
总股本 95,400,000 100.00 95,400,000 100.00 95,400,0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 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05,067.04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807.98 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 100,401.61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7,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 上述指标的6.66%、7.23%、6.97%。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认为以人民币7,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 至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86%,母公 司货币资金为40,885.63 万元,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34,301.80 万 元(均系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 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 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6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 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人民币7,000 万元(含)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 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 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5、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 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

7

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 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 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 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 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未来3 个月、 未来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截至本回购报告书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在公司回购期间进行减持。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刘亚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1 年5 月21 日,提议人再次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部 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8

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 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 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 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 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 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9

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 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 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 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10 大股东及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2021 年5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前10 大股东和前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4)。

10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3943866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1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