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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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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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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 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鹏程,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盛粮 油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律师、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高级经理、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 律主管、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竞天公诚律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权益合伙人。自2021 年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8 次董事会,我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2 次股东大会,我均积极参加。我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对2023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次数
孙鹏程 8 8 0 0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共参加了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各次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年审期间,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内部 审计人员、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 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的工 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 提供合理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 积极配合,使我能够及时获悉掌握相关材料,充分保证了我的知情权,为我履行 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全面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非常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并在日 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 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相关方的 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 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对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我对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综合考察了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包括《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我认为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意见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2024 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规范运 作、高质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鹏程 2024 年4 月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孙鹏程

2024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