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 2021

58162_rns_2021-03-01_7c5230f9-a14f-4ef4-98d6-3379b9b7a4c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 月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 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公司 董事,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回避表决,董 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7、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 于对核心骨干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

公司是国内软件基础平台产品及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以服务广大企业实现 数字化转型为目标。主要面向金融、政务、能源、电信、制造业等行业大中型客 户,提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软件基础平台定制及相关软件开发服务,业务覆 盖企业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领域。未来,企业数字化转型是不可阻挡 的发展趋势。公司拥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大中型客户中台架构建设丰富的经

验,以及完善的数字中台架构技术基础和解决方案。

IDC 的研究报告显示,在全球TOP2000 的企业中,2/3 的CEO 将数字化转型作 为企业战略的核心。上海“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被明 确写入指导思想。2020 年9 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 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为实现公司战略及保持现有竞争力,本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该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情 况,是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衡量公司成长性的有效性指标。公司在综合 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 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设定了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本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 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