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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eton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Dec 9, 2022

58162_rns_2022-12-09_76efe5d0-e7ec-4c23-b82c-1774f5fe284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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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规定,就普元信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8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156.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1.4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902.12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12,113.26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6,413.36
合计 33,428.74 33,428.7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元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公告编号:2022 04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 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