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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RIUS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29, 2025

58236_rns_2025-09-29_cbc50dea-7992-411b-be60-5796c050637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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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 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 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 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1

综上,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 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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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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