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OWERTECH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20, 2016

52310_rns_2016-06-20_d6643cfd-f4db-481f-a141-ddb1b92112d7.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勝德國際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五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407號10樓(本公司107會議室)。

(壹)、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謹提請 討論。 案
  • 說 明:
  • 一、因應「公司法」之修訂, 暨本公司實際營運需求, 修訂本公司「公 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一(請參閱本手冊第14~15 頁)。
  • 三、敬請 決議。

(貳)、報告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由: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案,敬請 公鑒。 案
  • 說 明: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詳如附件二 (請參閱本手冊第16~18 頁)。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監察人審查民國一〇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敬請 公鑒。

明:監察人審查報告書,詳如附件三 (請參閱本手冊第19頁),敦請本 說 公司監察人宣讀「審查報告書」。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一〇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敬請 公鑒。

說 明:

  • 一、董事會依公司章程規定員工酬勞分派比例為 2%~15%, 並參酌往年員 工紅利分派比率,一〇四年度分派員工現金酬勞共計新台幣肆拾參 萬元整(比例為4.60%)。
  • 二、 依公司章程規定董監酬勞分派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三,因考量年度獲 利狀況不佳,故不予分派董監酬勞。

第四案【董事會提】

  • 由:赴大陸投資概況報告案,敬請 公鑒。 案
  • 明: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概況報告,詳如附件四(請參閱本手冊第20頁)。 說.

第五案【董事會提】

  • 案 由:公司股份買回及註銷執行情形報告案,敬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第一次至第四次買回公司普通股股份報告,詳如附件五 (請 參閱本手冊第21頁)。

第六案【董事會提】

  • 案 由: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敬請 公鑒。
  • 說 明:配合主管機關公司誠信經營原則,提高公司治理,訂定本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詳如附件六 (請參閱本手冊第22~25頁)。

(參)、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由: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案
  • 說. 明:
  • 一、 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經本公司 董事會編造完成,其中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莉莉、王勇勝二位會計師查核宗竣後,並同 營業報告書、盈餘分配案送請本公司監察人審查竣事,認為尚無 不符並出具書面審杳報告書在案。
  • 二、 民國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詳如附件二 (請參閱本手冊第16~18 頁)。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民國一〇四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 表,詳如附件七、附件八(請參閱本手冊第26~36頁)。
  • 三、 敬請 承認。
  • 決 議:
  • 第二案【董事會提】
  • 案 由:民國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 說 明:
  • 一、本公司104年度税後淨利為新台幣9,359,097元,擬依 IFRSs 國際會計準則 暨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分配之,詳細盈餘分配表如下:
勝德國際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frac{0}{0}$ 說明
本期稅後淨利 9,359,097
加:期初未分配盈餘 28,402,639
減:法定盈餘公積 935,910
本期可分配盈餘 36,825,826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 10,822,445 29.39 現金股利 0.1 元/股
期末未分配盈餘 26,003,381 70.61
  • 二、 本公司104年度之盈餘分派,依公司法、IFRSs及公司章程規定,擬分配 股東現金股利 NTD 10,822,445 元(每股配發 0.1 元)。
  • 三、 敬請 承認。

決 議:

(肆)、選舉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 由:改選本公司董事暨監察人案,謹提請 選舉。 案
  • 說 明:
  • 一、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將於105年6月27日屆滿,為 配合一〇五年股東常會召開,擬提前至本年度股東常會改選, 原任之董事、監察人於新任董事、監察人選舉完成後解任之。
  • 二、 依公司章程規定,擬改選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 三人,提請一〇五年股東常會選任;新當選之董事暨監察人任 期自105年6月7日起至108年6月6日止,任期三年,得連 選連任。
  • 三、 依相關法令規定,獨立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 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 料,詳如附錄六(請參閱本手冊第48頁)。
  • 四、 提請 選舉。

決 議:

(伍)、其他議案

第一案【董事會提】

由: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謹提請 討論。 案

說 明:

  • 一、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辦理。
  • 二、 本公司為因應多角化營運需求,且基於投資或其他業務發展之考 量,故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在與本公司所營業事業 相同之營業範圍內行為之限制。

三、 敬請 決議。

決 議: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