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Power HF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7, 2020

57977_rns_2020-08-27_52df2171-8c02-443b-918e-880db5bc216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 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7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 的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 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因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暂时募集资金闲置 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限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 性存款、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

4、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 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 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 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 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 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