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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HF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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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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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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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1 月6 日

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 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2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1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的议案…………………………….……..….……………………………5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 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议案一: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工程,并将本次终止项目的 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1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9.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855,63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6,770,905.6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华 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18 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1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60,080.00 57,942.49
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8,001.00 8,001.00
3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33.60 3,733.60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合计 81,814.60 79,677.09

(二)以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减“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 项目”投资总额,将调减金额投资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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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同意终止实施“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型轻量 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前期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
月15日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变更前拟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变更后拟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变更后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金
额(未经审计)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占拟
投入募集资金
的比重
备注
1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
57,942.49 30,942.49 28,325.66 91.54% 已结项
2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34,892.05 22,890.01 65.60% 拟终止
3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
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3,675.00 3,682.81 100.21% 已结项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733.60 181.04 181.04 不适用 已终止
5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8,001.00 108.95 108.95 不适用 已终止
6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已完成
合计 79,677.09 79,799.53 65,188.46 81.69%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上表单项 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为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所致。

(三)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39,188,764.33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21,188,764.33 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 资金金额为 118,000,000.00 元。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 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型轻量化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

6

为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计划投资总额 75,000.00 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通过新建智能制造生产车间及能源中心、油品库、固废库等相关配套设施,新建 高端大马力系列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形成年产 10 万台套缸体和缸盖生产能力。新型轻量化项目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4,892.05 万元,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 22,486.67 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通过工艺优化,实际已 形成年产 8 万台套的产能;该项目二期工程尚未建设,原因系前期考虑到 2022 年以来重卡市场需求波动、自身产能状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公司本着合 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暂缓了二期工程投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新型轻量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
累计已投
入募集资
金金额
投入
进度
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扣
除手续费等
后的净额
剩余募
集资金
余额
待支付
项目尾
预计节余
募集资金
金额
新型轻量化发动
机核心零部件智
能制造项目
34,892.05 22,890.01 65.60% 1,916.83 13,918.88 291.42 13,627.46

注:以上金额未经审计。待支付项目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付。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史延期情况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下游重卡 市场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自身产能状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 公司将“新型轻量化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

三、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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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业增长不及预期。 “新型轻量化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 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虽然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 可行性论证,但近几年重卡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市场销量波动且未有明显改善。 2022 年行业销量同比下滑 51.84%,2023 年至 2025 年虽恢复性增长,但整体增 长速度仍未达到募投项目方案论证的预期。

2 、通过工艺优化及现有产线的技术改造,产能大幅提升。 一方面,公司通 过工艺优化,将“新型轻量化项目”一期工程产能由原本规划的 5 万台套提升到 了 8 万台套;另一方面,前期因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与市场大马力、天然气需求不匹配,产能利用率低,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公司通过工艺优化和技术改造后提升 的产能以及目标产品能够完全覆盖“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的规划目标,公 司现有产能规模已充分覆盖公司目前业务需求,若继续投入项目二期工程,将形 成产能闲置问题。

3 、新能源重卡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分流其他重卡的市场份额。 根据第一商 用车网交强险实销口径数据,2021 年新能源重卡占重卡整体销量不足 1%,而 2025 年 1-11 月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 18.58 万辆,市场渗透率已达 25.95%,且有 继续增长趋势。公司“新型轻量化项目”无法满足新能源重卡需求。

综上,该募投项目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受外部宏 观环境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现有 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二期工程对公司业务 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综合考虑重 卡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未来产能布局规划、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经审慎研究 决定,拟终止实施“新型轻量化项目”二期工程。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新型轻量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3,918.88 万元(未经审计,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支付尾款,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 资金账户的实际余额为准),其中待支付的项目尾款 291.42 万元。公司终止实施 该项目二期工程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

8

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待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支 付。

公司将根据今后业务发展战略和重点,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 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待公司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五、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系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市场状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 工程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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