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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rocks Chemic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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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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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池州聚石”)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 项目”及“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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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8,000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04%。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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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8,806.74 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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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 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投资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8,000 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 建设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 1.6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池州聚 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级扩产建设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根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
|---|---|---|---|---|
| 1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 建项目 |
广东聚石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
34,758.96 | 34,758.96 |
| 2 |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 清远市普塞呋磷 化学有限公司 |
4,021.71 | 4,021.71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广东聚石科技研 究有限公司 |
5,265.50 | 5,265.50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5,000.00 | 5,000.00 |
| 总计 | 49,046.17 |
-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和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1.6亿元用于池州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 序号 | 超募资金使用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使用超募资金额 |
| 1 |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 设项目 |
池州聚石化学有 限公司 |
34,775.74 | 8,000.00 |
| 2 | 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 项目 |
17,372.10 | 8,000.00 | |
| 总计 | 52,147.84 | 16,000.00 |
四、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池州聚石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为1,234.22万元,公 司持有其100%股权,为确保以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 金16,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进行增资,其中,3,765.78万元用于缴足 原注册资本,新增5,000万元作为池州聚石的注册资本,剩下7,234.22万元作为池 州聚石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池州聚石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 至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将就以上事项修订池州聚石的公司章程,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并由池州 聚石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池州聚石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 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
五、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事项 | 主要情况 |
|---|---|
| 企业名称 |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21MA2TQLRR9N |
| 注册地址 |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
|---|---|
| 法定代表人 | 周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9年5月23日 |
| 营业期限 | 2019年5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只用于公司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 财务指标(万元) | 2021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035.53 | |
| 1,075.88 | ||
| 负债总额 | 362.64 | |
| 0 | ||
| 净资产 | 672.89 | |
| 1,075.88 | ||
| 财务指标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1-12 月 |
| 营业收入 | 0.00 | |
| 0.00 | ||
| 净利润 | 76.61 | |
| 40.99 |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安徽华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2020年度审计 报告(皖华程审字[2021]第021号)。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池州聚石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池 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池州聚石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年 6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亿元向池州聚石进行增资,用于实 施公司池州基地新材料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 度,是基于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和“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 设项目”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池州 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建设 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进行增资以实施 “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 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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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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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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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董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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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