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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Dec 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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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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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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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利集团”)计划自2023 年12 月12 日起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 亿元,不超过人 民币5 亿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保利集团根据增持计划累计增 持公司A 股股份2,798.0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累计增持金 额26,099.21 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关于增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 团计划自2023 年12 月12 日起12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5)。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 年12 月12 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 司股份共计2,798.0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累计增持金额26,099.21 万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5,087,645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2.80%;与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46,962,31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49%。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完毕后,保利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3,067,78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与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74,942,462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40.72%。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增持后持股比例(%)
保利集团 335,087,645 2.80 363,067,789 3.03
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4,511,874,673 37.69 4,511,874,673 37.69
合计 4,846,962,318 40.49 4,874,942,462 40.7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 2、保利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保利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本次增持行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认为:增 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截至本法律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