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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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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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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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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 年8 月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 过15.06 元/股。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 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

近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 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 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 理刘颖川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2021 年8 月4 日起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 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 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 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

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披露增持计

划。截至2021 年8 月4 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持有公司股票比例(%)
1 刘平 董事长、总经理 7,409,642 0.0619
2 胡在新 党委副书记 832,954 0.0070
3 周东利 财务总监 552,097 0.0046
4 张伟 副总经理 477,012 0.0040
5 黄海 董事会秘书 1,050,697 0.0088
6 王全良 纪委书记 0 0
7 孔峻峰 副总经理 0 0
8 潘志华 副总经理 269,022 0.0022
9 刘文生 副总经理 514,925 0.0043
10 张艳华 副总经理 0 0
11 刘颖川 副总经理 136,519 0.0011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增持金额: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 合计不低于人民币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其中,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刘平先生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其 他10 位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

(四)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15.06 元/ 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五)增持期限:自2021 年8 月4 日起6 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导致无法 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 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