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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Jun 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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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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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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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 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 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订 了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 营规划、盈利能力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积极、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2012-2014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未来 三年(即2012-2014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同时,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积极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 和监督。

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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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情况、

  • 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 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 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 程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亦同。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