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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l 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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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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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0-028 债券代码:122012 债券简称:08 保利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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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保利债”2010 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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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08 保利债”按票面金额从 2009 年 7 月 11 日(“起息日”)至 2010 年 7 月 10 日计算第二年度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7.00%;

  • 每手“08 保利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0 元(含税);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0 年 7 月 9 日;

  • 除息日为 2010 年 7 月 12 日;

  • 付息日为 2010 年 7 月 12 日。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 年7月11日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保利债”、“本期债券”)截至2010年7 月10日将期满两年。根据本公司“08保利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与《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利息每年兑付一次,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及方案

按照《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08年第一期)票面利 率公告》, “08保利债”的票面利率为7.00%,每手“08保利债”(面值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70元(含税)。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

2、除息日:2010年7月12日;

3、付息日:2010年7月12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保利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一)根据本公司“08保利债”《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 期“08保利债”的利息支付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08 保利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利息。

(二)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 “08 保利债”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债权持有人可于2010年7月12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款暂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 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

(三)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 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每手“08保利债”(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元(税 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如各付 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对于债券持有人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每手“08 保利债”(面值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元(含税)。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等规定,QFII取得的本公司债券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 代缴。请截至2010年7月9日收盘时持有“08保利债”的QFII协助本公司办理所得 税事宜如下:(1)请截至2010年7月9日收盘时持有“08保利债”的QFII最晚于2010 年7月22日前(含当日)填写所附表格(详见附件1)并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原 件请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秘办。(2)请上述QFII最晚于2010年7月22日前(含 当日),将应纳税款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详见附件2),用途请填写“08保利债 纳税款”,由本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确认。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 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0 层

邮 编:510308

咨询电话:020-89898833 传 真:020-89898666-8831

联 系 人:郭宁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08 保利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阅本公司于2008 年7月8日和2008年7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1:

“ 08 保利债”付息事宜之 QFII 情况表:

中文 英文 英文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在中国境内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国(地区)别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0年7月9日)收市后持债张数(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填写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及签章: 日期:

附件 2: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西华路支行

  • 收款银行账号:3602004509004211939

收款银行账户名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咨询电话:020 89898833 - 传真:020 89898666-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