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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Sep 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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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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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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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10 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9 月1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18 年第10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 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根据《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马剑、罗琳、陈颂华、贺龙松、张人 天、范昕、陈翔宇、王丽丽、侯雪丽、董长海、梅娜、司荣苏、李国华等13 人 离职,卢瑾、张宏芸等2 人退休,激励对象由633 名调整为618 名,相应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12,081.8962 万份调整为11,849.0114 万份。

二、董事会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张万顺、刘平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同意对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有关 事项决定如下:

1、行权人数:自授权日确定682 名激励对象起,剔除因退休、离职、调动、 考核结果不合格等原因丧失资格的65 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17 名;

2、行权数量:本次生效的33%行权比例对应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03.5382 万份。同时2017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16 名激励对象仅按80%的比例计算 其本期生效的可行权数量,故需调减152,391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为3,888.2991 万份;

  • 3、行权价格为8.01 元/股;

  •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 5、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

  • 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 6、行权完毕后,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独立董 事意见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作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 中关于行权事项的规定。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因退休、离职、调动、考核结果不合格等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 员之外,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17 名,对应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3,888.2991 万份,行权价格为8.01 元/股。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张礼卿、谭劲松、朱征夫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