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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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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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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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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9月1日,该授权日 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 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规定。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备忘录》、《试 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禁止授予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6年9月1日,并同 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