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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 DEVELOPMENTS AND HOLDING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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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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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 大信专审字[ 2012 ] 第 1 123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DAXI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目 录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 第 1-2 页 告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2]第1-1232 号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2011 年 度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2011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进行了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编制 和对外披露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重大不一致之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1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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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201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任何目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志娟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世恩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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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11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
2011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息 |
占用性质 | |||||
|---|---|---|---|---|---|---|---|---|---|---|
| 非经营性资金 | 2011年期初 | 2011年度偿还 | 2011年期末 | 占用形 | ||||||
| 占用 | 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息) | (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成原因 | |||
| 现大股东及其 | ||||||||||
| 无 | ||||||||||
| 附属企业 | ||||||||||
| 小计 | ||||||||||
| 前大股东及其 | ||||||||||
| 无 | ||||||||||
| 附属企业 | ||||||||||
| 小计 |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11年度往来 资金的利息如 |
往来性质 | ||||||
| 其它关联资金 | 2011年期初往来 | 2011年度往来累计发 | 2011年度偿还累 | 2011年期末往来资 | 往来形成原 | |||||
| 往来 | 目 | 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 有) |
计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因 | |||
| 大股东及其附 | ||||||||||
| 无 | ||||||||||
| 属企业 | ||||||||||
| 上市公司的子 | ||||||||||
| 公司及其附属 | 无 | |||||||||
| 企业 | ||||||||||
| 关联自然人及 | ||||||||||
| 无 | ||||||||||
| 其控制的法人 | ||||||||||
| 1.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78,094.27 | 107,734.00 | 70,360.27 | 项目合作款 | 非经营性资金 | |||
| 2.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66,800.00 | 66,800.00 | 133,600.00 | 项目合作款 |
非经营性资金 | |||
| 其他关联方及 | ||||||||||
| 其附属企业 | ||||||||||
| 3.长春万科溪之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长春)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2,071.36 | 8,000.00 | 24,071.36 | 项目合作款 |
非经营性资金 | |||
| 4.福建中联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25,305.00 | 13,500.00 | 38,805.00 | 项目合作款 |
非经营性资金 | |||
| 总 计 | 302,270.63 | 80,300.00 | 115,734.00 | 266,836.63 | - | |||||
法定代表人:宋广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朱铭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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