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Polaris Ba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Feb 26, 2016
56523_rns_2016-02-26_e45ae6b0-0f8f-4301-b485-ee2338eb46c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 年度累计和 当期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 万元,占公司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9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型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 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督促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班子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充分披露 担保信息,严格控制担保比例,有效防范担保风险。严格禁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生。
二、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844,646.94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733,670,602.0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08,825,955.12 元,本年度无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因此,决定公司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我们认为:公司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或派发红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予以同意,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 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关于公司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5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计提坏账准备976,507.69 元,存货跌价 准备7,641,441.58 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 备。
五、 关于公司2015 年度核销应付款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停产公司长期挂 账的应付款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多年未主张债权且已过诉讼时效、根据案件诉 讼结果依据法院裁定无需支付的款项进行了核销,核销债务金额共计 6,108,316.34 元。
公司本次对部分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核销。
六、 关于聘请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2
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翁 宇
查 松
杜肯堂
2016 年2 月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