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POCO Holding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0
Apr 19, 2020
55780_rns_2020-04-19_d96e3639-66e5-4570-ad18-76116cdf65a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本办法,健全和完善本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
对于内幕信息管理,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应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 门及单位的负责人为内幕信息管理的责任人,应负责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 关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 露、备案、管理等工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 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该信息,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 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 坚决杜绝内幕交易及其他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 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 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 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 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 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 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
(十四)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
(十五)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
(十六)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
-
息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
-
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 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 幕信息的时间等相关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十二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参见附件 1),如实、完整并及时记录、汇总在商议筹划、 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 息,并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备。
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均 应严格执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和对 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并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报送 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公司在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 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制作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参见附件 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点 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 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同时,报备相关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括但不限 于:
-
(一)获悉公司被收购;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方案;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预案;
-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并、分立草案;
-
(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
-
(六)公司拟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
(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的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
案;上述“高送转”是指:每十股获送的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合计股数达 到十股以上;
-
(八)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九)公司发生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或者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
-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十)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公司股票已经发生了交易异常的情况;
-
(十一)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码、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 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保密条款。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按照 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 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 作,及时主动告知公司已经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 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主动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主动填写该机构《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 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主动填写该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上述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根据事项 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填写。公司应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 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上述主体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汇总。
第十八条 在本制度第十四条所列事项公开披露前或者筹划过程中, 公司依法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报送审批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信息报 送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 会秘书应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规定时间内登记备案完整信息,登记备案材料 保存至少十年。
第四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 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不得在公司局域网或网站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不得利用内 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公司通过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 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违法保密 规定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 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 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应当进行 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 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重大信 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并将扩大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报告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如果该事项已在市场上流传并使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动时,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应立即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便及时予以澄清,或者直接向深 圳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十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 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二十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或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 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 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第二十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 活动而受到公司、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报送深圳证 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年度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 picture [60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附件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 内幕信息事项: | 内幕信息事项: | 内幕信息事项: |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股票代码: | |||||||
|---|---|---|---|---|---|---|---|---|---|---|---|---|---|
| 序 号 |
姓名 | 证件 类型 |
证件 号码 |
部门/ 单位 |
职位/ 岗位 |
知悉内幕 信息时间 |
知悉内幕 信息地点 |
知悉内幕 信息方式 |
内幕信 息内容 |
内幕信息 所属阶段 |
内幕信息 公开时间 |
登记时间 | 登记人 |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
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
-
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
2、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决议、披
-
露等。
-
3、填写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
4、填写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
5、此表如为公司自己登记则填写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 picture [4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附件 2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重大事项: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 关键时点 | 内幕信息 所处阶段 |
筹划决策方式 | 参与筹划决策 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签名 | 登记时间登记人 | 登记人 |
|---|---|---|---|---|---|---|---|---|
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送人签名: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 picture [43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