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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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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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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 2025 ) 0600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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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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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600016 号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铂科新材公司 ”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签署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以下简称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 “ 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 )执行了鉴证工作。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 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 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铂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已经按 ——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鉴证报告第1页共 2 页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巩启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勇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1日
鉴证报告第2页共 2 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2024 年 11 月修订)》的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5]139 号文《关 于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721,93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6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 足,计人民币 299,999,959.05 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297,499,959.66 元,已由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246,910.6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253,049.04 元。上述资金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到位, 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5)0600004 号验资 报告。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 《募集说明书》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 | 45,403.91 | 30,000.00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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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 43,799,502.70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金额 |
截至2025 年2 月12 日自有资 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 建设项目 |
45,403.91 | 30,000.00 | 4,379.95 | 4,379.95 |
| 总 计 | 45,403.91 | 30,000.00 | 4,379.95 | 4,379.95 |
-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401,061.56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截至2025 年2 月12 日自有资金 已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
拟置换金额 |
|---|---|---|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200.00 | 200.00 |
| 律师费用 | 9.43 | 9.43 |
| 会计师费用 | 30.00 | 30.00 |
| 发行登记费用 | 0.67 | 0.67 |
| 总 计 | 240.11 | 240.11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置换与《募集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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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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