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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CO Holding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an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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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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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22 年 12 月)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陈立国、玄虎成

参加培训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人员、 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

培训地点: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培训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及其具体内容的解读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9 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 构 )在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会议室对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 订情况及其具体内容的解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部相关人员及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2021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新增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原则,完善公平披露制度,细化自愿披露的规范要求,降低信息披露成 本,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等;二是完善定期报告制度,明确定期报告包括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针对性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异议声明制度,要求董事、 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董 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审核定期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三是细化临时报告 要求,补充完善重大事件的情形,完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时点,明确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上市公司即触发披露义务;四是 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增加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要求,新增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要求;五是进 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监督管理措施类型,针对滥用异议声明制度专门设 置法律责任。

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修订或新增监管政策的理解,针对上述修订内容, 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培训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 _____ 陈立国 玄虎成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