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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 An Bank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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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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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证券代码:000001 优先股代码:140002

公告编号:2025-060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相应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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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 日。

  •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

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2、3、4为等额选举
2.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谢永林
2.02 郭晓涛
2.03 付欣
2.04 蔡方方
3.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冀光恒
3.02 项有志
3.03 杨志群
4.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4.01 吴志攀
4.02 刘峰
4.03 潘敏
4.04 张杰
4.05 杨运杰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议案 2 至议案 4 为普通决议案;议案 2 至议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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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均未涉及需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事 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 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2 至议案 4 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和 11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等有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 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 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 或表决资格。

  •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2:00-14:15。

  •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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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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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 1 是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 2 至议案 4 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X2 票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执行董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选举执行董事(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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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 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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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 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留意表格下方注意事项):

提案编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2.01 谢永林
2.02 郭晓涛
2.03 付欣
2.04 蔡方方
3.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3.01 冀光恒
3.02 项有志
3.03 杨志群
4.00 关于选举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4.01 吴志攀
4.02 刘峰
4.03 潘敏
4.04 张杰
4.05 杨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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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议案 1 是非累积投票议案,该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 “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 2、议案 2 至议案 4 适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 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执行董事(议案 2,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执行董事(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4,有 5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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