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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sa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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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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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0-051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人民币 2,2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7 月 4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5,8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74,072,035.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802,964.15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及出具“致 同验字[2019]第 110ZC0108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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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PIE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32,913.73 8,265.16
2 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10,867.85 2,043.48
3 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12,888.39 3,813.00
合计 56,669.97 14,121.64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103,264.15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22,5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6%,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中使用;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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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计人民币 2,2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 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 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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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 航天宏图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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