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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HON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r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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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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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7 飛宏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5/03/18 發言時間 16:44:41
發言人 陳秋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77288#12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5/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仟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年利率0.9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本公司債各券之保證機構如下:
A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轉換辦法、資金運用計畫
與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
作業時效等因素,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