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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HONG AGM Information 2019

Mar 1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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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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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57 飛宏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3/15 發言時間 16:48:54
發言人 陳秋琴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77288#12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相關事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8/03/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4樓(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狀況暨一○八年度營運展望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七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七年度財務決算表冊。
(2)承認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2)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3)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4)討論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份條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2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4月
8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18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受理處所: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三路568號,
電話:03-3277288分機1311) @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