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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HONG AGM Information 2018

Jun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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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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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三)上午9:00

  •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 號(台電訓練所林口核能訓練中心4 樓)

  • 出席:出席及委託出席所代表股份總數225,265,553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總股數 (337,688,416 股)之66.70﹪

  • 出席董事:林中民董事長、簡淑女董事、林洋宏董事(冠峰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楊世 雄董事、汪佳坤董事、洪裕原獨立董事、林奎宏獨立董事及張先達獨立董事

  • 列席: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恪昌會計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吳絮琳律師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伍思樺律師

主席:林中民董事長 記錄:陳貴枝

  • 壹、宣佈開會:(出席股東及股東委託人代表股份總數已逾法定股數,宣佈開會)

貳、主席致詞:(略)

參、報告事項:

  • 一、一○六年度營業狀況暨一○七年度營運展望報告,敬請 鑒核 。(請參閱本議事錄附 件一)

  •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六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核。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一○六年度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虧撥補議 案等,其中一○六年度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 ,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一○六年度個體暨合併財務報表及盈虧 撥補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 如上,敬請 鑒核。

此致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洪裕原

==> picture [3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 ○ 七 年 三 月 十 六 日

1

三、案由:報告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敬請 鑒核。

  • 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 年7 月28 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27112 號 令規定辦理,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份條文,以符合法令 規範及實務作業。

  • (二)檢附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 四)。

肆、承認事項:

一、案由:承認一○六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 說明: (一)本公司一○六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恪昌會計 師及黃毅民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107 年3 月16 日董事會通過在案。

  • (二)各項決算表冊經送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畢,認為尚無不符。

  • (三)檢附下列各項表冊:

    • 1、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一)。

    • 2、一○六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二~ 三)。

決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25,265,553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21,271,411 權
(含電子投票12,250,264權)
98.22%
反對權數1,859,586 權
(含電子投票71,475權)
0.82%
無效權數 0權 0%
棄權/未投票權數2,134,556 權
(含電子投票2,034,556權)
0.94%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二、案由:承認一○六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提)

  • 說明: (一)本公司一○六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6,655,539 元,並以之彌補期初累積 虧損128,792,972 元,及扣除本期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金額6,860,375 元後,期末累積虧損為新台幣128,997,808 元,故不 分派股東紅利。

  • (二)本公司一○六年度期末累積虧損,故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三)檢附「一○六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五)。

  • 決議: 股東戶號:131952;戶名:毛永慶 發言內容:

  • 1.公司營運展望及何時發放股東紅利?

  • 2.資金貸與大陸子公司及其營運狀況。

  • 3.充電樁設置地點及發展狀況。

  • 4.公司是否發行庫藏股?

  • 5.建議公司官網應改善事項。

主席及財務長已逐一回覆。

2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25,265,553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21,199,167 權
(含電子投票12,178,020權)
98.19%
反對權數1,876,805 權
(含電子投票88,694權)
0.83%
無效權數 0權 0%
棄權/未投票權數2,189,581 權
(含電子投票2,089,581權)
0.97%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伍、討論事項:

案 由: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 說 明: (一)配合本公司實務作業需要,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檢附「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議事錄附件六)。

決 議: 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25,265,553 權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21,253,200 權
(含電子投票12,232,053權)
98.21%
反對權數1,863,618 權
(含電子投票75,507權)
0.82%
無效權數 0權 0%
棄權/未投票權數2,148,735 權
(含電子投票2,048,735權)
0.95%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同日上午9 時45 分。

3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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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

本公司在一○六年度面臨世界各大經濟體不穩定之衝擊及零組件價格持續飆漲之挑戰, 全年營運狀況相較一○五年度有向上轉好趨勢;茲將本公司一○六年度之營運狀況及一○七 年度營業計劃報告如下:

一、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一)營業計畫實施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11,283,520 仟元,較一○五年度營業收入淨額 為11,352,243 仟元,減少約0.61%;一○六年度稅後淨利6,656 仟元,較一○五 年度稅後淨損301,299 仟元,獲利增加約102.21%。 整體之營收及獲利並未能達成內部設定目標。

(二)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1.財務收支分析

年度
項目
一○五年度 一○六年度 變動%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6,556 287,463 517.46

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外收入及支出較一○五年度增加,主要係因一○六年度處分 投資性不動產及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增加所致。 2.獲利能力分析

年度 年度 年度
一○五年度 一○六年度
分析項目









(
%
)
(2.37) 0.33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5.67) 0.13




本比率( % )



(11.11) (6.10)



(9.43) 2.41



(
%
)
(2.65) 0.06
每股盈餘( 元) ( 註)
(1.09)
0.02

註:每股盈餘已考慮歷年無償配股而追溯調整。

(三)研究發展狀況

1.專注綠色效能產品開發設計

全球暖化議題持續延燒,因應環境保護,本公司多年來持續以環境保護為首要任 務,從無鉛、無鹵、無紅磷及產品禁用有毒有害之原物料,符合RoHS,REACH 的要 求,乃至於目前節能產品開發如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等,更從設計端改進電源充 電器效率,專注於研發符合美國政府2016 年新的節能法規DOE Level 6 效率規範 及歐盟 CoC V5T2 能源效率的要求,無非是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從研發源頭 即開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落實執行環境保護政策,符合世界趨勢。 另外,從日本311 海嘯所引發出的核災問題,突顯出必需從電力消耗之源頭來改 善,從事(HEMS)家庭建築能源管理系統的研發,使得用電量得以被監控及管理以 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減少投資核能發電廠之需求,因此,研發電源管理產品以 及提高產品效能不僅可使電量使用減少,同時也減少碳排放,進而促進環境保護 ,身為地球的一份子,克盡己力,責無旁貸。

4

  • 2.提昇新技術開發能力

  • 公司除不斷網羅台灣高科技人才,透過不同研發設計背景之人才,激發出更有創 意思維之產品,並且朝向輕薄短小、節能減碳、與注重產品的外觀設計等相關新 技術之研發設計,各項產品更以模擬方式進行優化,並將3D 列印技術導入樣品製 作流程,縮短設計時程,提昇開發能力,快速提供客戶需求之最佳化產品。

  • 3.創意創新之技術

  • (1)人才國際化,融合不同思維,激發共同創意。

  • (2)專注產品創新,以最優化的設計,創造最高效能之產品。

  • (3)加強設計快速化,導入3D 列印技術及設計模擬以加快設計速度達成量產。

  • (4)提高自動化生產的比例,在設計之初即導入以創新之自動化技術為主軸,並投 資自動化設備,將自動化的生產方式移轉到生產工廠以降低成本。

  • (5)寬能隙半導體在高功率密度及高效率的應用,使能進一步提高電源產品的效率 , 達到更好的節能效果,並將體積縮小,減少原料的消耗。

  • (6)USB PD 技術的開發,設計一個電源產品可以因應需求自動調整不同的輸出電 壓及電流,可支援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及顯示器等各類3C 產品使用,減 少使用電源產品的數量,進而減少原料的消耗。

  • 4.專業的研發能力

  • (1)人才國際化,提升與客戶溝通效率,迅速滿足客戶需求。

  • (2)著重環境保護,從用心設計開始。

  • (3)積極投入高效率IC 整合技術,發展高效能符合DOE Level 6 輕薄短小之產品。 (4)持續學習改善,提供多功能及高附加價值產品以符合成本效益。

  • (5)投入ID 設計人才,提昇美觀產品造型,因應世界的朝流。

二、一○七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 (一)經營方針

  • 1.提升品質、價格、交期之競爭力,以追求利潤為營運目標,回饋投資股東。

  • 2.制定產品事業群之銷售策略與計畫,定期確認執行狀況。

  • 3.漸進式投資製程自動化、提昇生產效能,精簡直接員工人數,朝精實製程發展。

  • 4.導入KPI 績效考核制度,藉此凝聚各部門行動力,達成公司營運目標。

  • 5.提昇各項產品優越性並降低設計成本、增加利潤。

  • 6.增強系統化提昇工作效率及準確度。

  • 7.內控總公司營運成本及工廠5 大費用。

  • 8.制定政策性產品交期L/T,增強交期對應力當成各部門目標服務客戶。

  • (二)營業目標

  • 1.凝聚全員向心力及行動力達成(超越)年度營業銷售預算及損益預算。

  • 2.精實產品事業群人力體制及產品技術力,以利增加新客戶及案件開案數量。

  • 3.持續推廣節能減碳產品如電動車充電產品進入歐美、日本及大中華地區市場,擴 大電動車電能事業群營業額及利潤。

  • 4.展望一○八年度營業預算目標,重視新興產業如穿戴式裝置、無人機、VR(虛擬實

  • 境)、AI 和物聯網市場動向,提早展開業務活動開拓客戶群及增加新產品營業額。

  • 5.消除量產中虧損機種案件。

  • 6.降低產品及材料庫存金額。

  • 7.增加高功率電源產品營業額及客戶群。

  •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5

  • 1.因應市場競爭,與美國、歐洲、日本地區業務連結,持有共同意識展開密集業務活動。

  • 2.藉由漸進式導入自動化,以提昇生產效能,降低加工費。

  • 3.藉由制定政策性L/T,縮短零件LT,讓生產計畫順暢,協助達成銷售預算。

  • 4.藉由內控工廠5 大費用,降低工廠營運成本,協助達成損益預算。

  • 5.實施工廠端對於直接作業員人力安定對策,確保生產線人員安定化。

  • 6.建立醫療、AI、無人機產業之少量案件機種之生產線對應體制。

  • 7.建立業務開拓體制、拓展新興市場產品需求,創造更多營收來源。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設立市場新產品研發設計部門,將新產品早日打入市場,增加營收及利潤。

  • (二)伴隨導入生產自動化減少直接作業員人數,降低大陸地區缺工危機,以期生產安定化。 (三)提昇品質、價格、交期之競爭力。

  • (四)避免集中東莞地區生產之風險,考量增設其他地區之生產基地。

  • (五)提昇研發技術力及產品優越性,藉此增加既有客戶之營業額、利潤及增加新客戶群。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濟環境之影響

  • (一)外部競爭環境

  • 競爭激烈之下,營業額依然持平並未大幅下滑,本公司也積極降低總公司營運成本 及工廠5 大費用,並以追求利潤為營運目標。

  • 另外也積極投入電動車充電樁新能源產品之研發及市場開拓,提昇產品優越性,吸 引更多國際知名大廠之支持。

(二)法規環境

在環保法規方面,本公司自研發設計之源頭即導入各項法規之鑑別,產品皆能符合 RoHS、Pb-free、Halogen- free、HSF 等規定,影響甚微。在安規方面亦符合不斷 更新之法令。此外,本公司已通過ISO9001、ISO14001、ISO13485、OHSAS18000 等 認證,對於產品品質、環境保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等各方面都具有完善之管理, 亦符合國際客戶之要求。未來本公司將朝開發設計以取得專利為目標,特別是在於 節能產品之新技術及設計必需符合世界各項節能標準,藉以提高產品競爭門檻。

(三)總體經濟環境

受到全球經濟環境影響,成長力道趨緩,雖然電源供應器之應用範圍廣泛,預估市場 需求仍可持續緩長,但勞工成本上揚及原物料持續短缺,使得經營環境仍然險峻,本 公司以整體提昇品質、價格、交期之競爭力、導入生產自動化、降低營運總成本、強 化業務活動體制、提昇產品技術力之經營方針來抗衡外部的嚴峻競爭,另外本公司以 秉持追求利潤為營運目標將持續為員工謀福利,以提昇整體向心力及工作效率能達到 效益彰顯,並且同時注意市場新產品之動向致力開發高附加價值之優越性產品,以增 加營收提昇整體獲利能力,期能因應總體環境之變化,朝永續經營之目標前進。

展望一○七年度營運,本公司將繼續秉持經營理念『卓越的設計、優良的品質、準確的 交期、合理的價格、滿意的服務』提昇成長動能,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CSR),我們深信, 在全體同仁的合作與努力下,將可創造更大的股東價值。

謹祝 各位股東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林中民 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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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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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 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 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7

茲對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認列之風險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之收入來源為銷售電源供應器收入,民國 106 年度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為 8,128,861 仟元,佔營業收入 98% 。由於電源供應 器銷售對象包含中國、美洲及歐洲之客戶,因此認列此銷貨收入時,涉及銷售 商品所有權風險及報酬移轉判定之複雜性,故將此事項列為關鍵查核事項。與 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相關之揭露資訊,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及明細表十 七。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藉由執行內部控制測試以了解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認列電源供 應器銷貨收入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情形。

此外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

  1. 執行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進行分析性覆核程序;

  2. 針對主要客戶之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進行抽核,檢視銷售商品所有權及風 險移轉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是否一致。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 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 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 理階層意圖清算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8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 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 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 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 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 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 及使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 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 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 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 可能導致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 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9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 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吳 恪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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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黃 毅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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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443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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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110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76
1479
11XX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80
1990
15XX
1XXX




2100
2170
2180
2219
2230
2320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64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10
3425
3400
3XXX
106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346,875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八)
795,314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八及二三)
264,229
其他應收款
54,542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三)
443,084
存貨(附註四及九)
16,943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
其他流動資產

14,174

流動資產總計

2,935,161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28,536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4,595,11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一)
750,749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18,654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十九)
46,46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及二四)
25,45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230

非流動資產總計

5,476,203

資 產 總 計
$ 8,411,364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三)
$ 100,000
應付帳款
9,061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三)
50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五及二三)
1,496,394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39,964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三及十四)
-
其他流動負債

76,772

流動負債總計

1,722,700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四)
998,453
長期借款(附註十三)
130,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79,832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95,614

非流動負債總計

1,303,899

負債總計

3,026,599

權益(附註四及十七)
普通股股本

3,376,884

資本公積

1,044,017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1,113,185
特別盈餘公積
230,859
累積虧損
(
128,997)
(
保留盈餘總計

1,215,047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56,008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4,825

其他權益總計
(
251,183)
(
權益總計

5,384,765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8,411,364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106年12月31日 106年12月31日
16
10
3
1
5
-
-
-
35
-
55
9
-
1
-
-
65
100
1
-
-
18
-
-
1
20
12
2
1
1
16
36
40
12
13
3

1)
15

3 )
-

3)
64
100
105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

(

(

7
9
5
1
6
-
6

-

34
-
56
9
-
1
-

-

66
100
-
-
-
19
1
13

1

34
10
-
1

1

12

46

30

11
12
2
(
1)

13
(
1 )

1

-

54
100

==> picture [50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 盈餘(虧損)為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三)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九及二
三)
5900
營業毛利
5920
已(未)實現銷貨利益(附
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十八)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十四及十八)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
份額(附註四及十)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106年度


$ 8,283,571

7,183,090
1,100,481

12,076

1,112,557
217,826
194,652

429,446

841,924

270,633

84,346
(
96,880 )
(
31,272 )
(
189,931)
(
233,737)

(接次頁)

12

(承前頁)



7900
稅前淨利(損)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十九

8200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附註十
六)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十九)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附註十七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附
註十七)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
十)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6年度


$ 36,896
(
30,240)

6,656
(
8,266 )
1,405
(
164,565 )
(
52,625)
(
224,051)
($ 217,395)
$ 0.02
$ 0.0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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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代碼
A1
105年1月1日餘額
D1
105年度淨損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D1
106年度淨利
D3
106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E1
現金增資(附註十七)
N1現金增資員工酬勞成本認列(附註十七)
Z1
106年12月31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 2,776,884

-

-


-

2,776,884

-

-


-

600,000

-

$ 3,376,884




$ 1,026,456
-

-

-
1,026,456
-

-

-
10,430

7,131
$ 1,044,017
法定盈餘公積
$ 1,113,185
-

-

-
1,113,185
-

-

-
-

-
$ 1,113,185
特別盈餘公積
$ 230,859
-

-

-
230,859
-

-

-
-

-
$ 230,859
累積盈餘(虧損

$ 177,165
(
301,299 )
(
4,658)
(
305,957)
(
128,792 )
6,656
(
6,861)
(
205)
-

-
($ 128,997)













未實現損益
$ 47,351
-

10,099

10,099

57,450
-
(
52,625)
(
52,625)
-

-
$ 4,825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94,758

-
(
386,201)

(
386,201)

(
91,443 )
-
(
164,565)

(
164,565)

-

-

($ 256,008)































(
(

$ 5,666,658
(
301,299 )
(
380,760)
(
682,059)
4,984,599
6,656
(
224,051)
(
217,395)
610,430

7,131
$ 5,384,76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林中民

==> picture [51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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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損)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A24200
買回應付公司債利益
A23900
與子公司之(已)未實現利益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06年度
$ 36,896

77,439
18,801
31,272
(
12,004 )

(
1,957 )

7,131
189,931
(
13,215 )

116
-

(
103 )

(
12,076 )
32,334
173,264

5,576

132,747

(
2,149 )
730
(
7,669 )

(
33,354 )

(
288,697 )
(
16,425 )
(
605)

317,983

(
15,614 )

27,831
(
30,232)


299,968
105年度
( $ 292,069 )
78,883
11,757
29,208
(
27,779 )
(
5,435 )
-
362,240
(
4,134 )
-
(
11,173 )
(
1,752 )
28,042
113,042
(
336,995 )
(
14,176 )
(
156,923 )
231,651
4,749
(
9,526 )
(
145,165 )
120,846
23,861
(
675)
(
1,523 )
(
8,645 )
15,075
(
15,613)
(
10,706)

(接次頁)

15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
股款
B099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1200
發行普通公司債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9900
支付普通公司債發行成本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4600
現金增資
C09900
支付股份發行成本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E00100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6年度
$ -

-
-

(
27,512 )

25,607
(
13,532 )

(
522 )
-
-

583,292
(
2,983 )
36,103
155,465

823


756,741

100,000
-

( 1,171,839 )

-

130,000
-

612,000
(
1,570)

(
331,409)

725,300


621,575

$ 1,346,875
105年度
( $ 25,000 )
60,252
(
342,059 )
(
72,889 )
26,792
(
9,524 )
-
133
(
233,019 )
-
-
7,607
27,309

777
(
559,621)
-
1,000,000
(
121,401 )
(
2,380 )
-
(
700,000 )
-

-

176,219
(
394,108 )
1,015,683
$ 621,57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6

【附件三】

==> picture [483 x 1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飛宏科技集團)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飛宏科技集團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飛宏科技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飛宏科技集團民國 106 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

17

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

茲對飛宏科技集團民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

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認列之風險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飛宏科技集團最主要之收入來源為銷售電源供應器收入,民國 106 年度 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為 11,082,236 仟元,佔合併營業收入 98% 。由於電源供 應器銷售對象包含中國、美洲及歐洲之客戶,因此認列此銷貨收入時,涉及 銷售商品所有權風險及報酬移轉判定之複雜性,故將此事項列為關鍵查核事 項。與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相關之揭露資訊,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及 三三。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藉由執行內部控制測試以了解飛宏科技集團認列電源供應器銷 貨收入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情形。

  • 此外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

  • 執行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進行分析性覆核程序;

  • 針對主要客戶之電源供應器銷貨收入進行抽核,檢視銷售商品所有權及 風險移轉與銷貨收入認列時點是否一致。

其他事項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飛宏科技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 層意圖清算飛宏科技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

18

他方案。

飛宏科技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飛宏科技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飛宏科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 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 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飛宏科技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9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2.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飛宏科技集團民國 106 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 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吳 恪 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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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黃 毅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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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33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4438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3 月 1 6 日

2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碼 資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758,856
17
$ 1,312,763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345,163
4
406,41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九)
2,033,614
20
2,663,73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九及二八)
9
-
-
1200
其他應收款
123,733
1
93,657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
1,557,917
15
1,503,403
1412
預付租賃款(附註四及十七)
2,778
-
3,530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一)
962,236
9
11,47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3,868
-
586,54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25,296

1

123,668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6,913,470

67

6,705,178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43,936
1
44,75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188,171
2
262,337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四)
2,923,572
28
3,728,73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及十五)
-
-
581,307
1780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28,416
-
32,16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46,465
1
50,700
1985
長期預付租賃款(附註四及十七)
103,768
1
133,247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
25,450
-
25,450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37,628

-

39,20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397,406

33

4,897,899

1XXX
資 產 總 計
$ 10,310,876
100
$ 11,603,077


碼 負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
$ 100,000
1
$ 96,840
2170
應付帳款
2,377,151
23
2,960,386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八)
59,806
1
71,883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
847,764
8
858,568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75,875
1
75,269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八及十九)
11,908
-
1,176,838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46,114

1

193,291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618,618

35

5,433,075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九)
998,453
10
997,977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
138,931
1
22,59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四)
79,832
1
79,832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95,614
1
87,953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918

-

7,06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316,748

13

1,195,419

2XXX
負債總計

4,935,366

48

6,628,494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權益(附註四及二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3,376,884

33

2,776,884

3200
資本公積

1,044,017

10

1,026,45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113,185
11
1,113,18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30,859
2
230,859
3350
累積虧損
(
128,997)
(
1)
(
128,792)
(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215,047

12

1,215,252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56,008 )
(
3 )
(
91,443 )
(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4,825

-

57,450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
251,183)
(
3)
(
33,993)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5,384,765
52
4,984,599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二)
(
9,255)

-
(
10,016)

3XXX
權益總計

5,375,510

52

4,974,583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0,310,876
100
$ 11,603,077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05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

(




11
4
23
-
1
13
-
-
5
1
58
1
2
32
5
-
1
1
-
-
42
100
1
25
1
7
1
10
2
47
8
-
1
1
-
10
57
24
9
9
2
1)
10

1 )
1
-
43
-
43
100

21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 盈餘(虧損)為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八及
三三)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及二
八)
595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三)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十一、十五及二三)
7050
財務成本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損益之份額(附
註四及十三)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
稅前淨利(損)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四

8200
本期淨利(損)
106年度
100
88
12
4
5

5
14
(
2)
1
2
-

-

3
1
(
1)

-
105年度


$ 11,283,520

9,969,733

1,313,787
471,229
474,494

574,023

1,519,746
(
205,959)
145,594
161,978
(
34,964 )

14,855

287,463
81,504
(
74,866)

6,638


$ 11,352,243

9,984,005

1,368,238
762,736
440,348

473,677

1,676,761
(
308,523)
155,666
(
79,730 )
(
34,360 )

4,980

46,556
(
261,967 )
(
39,360)
(
301,327)
100
88
12
7
4

4
15
(
3)
2
(
1 )

-

-

1
(
2 )
(
1)
(
3)

(接次頁)

22

(承前頁)

106年度
105年度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附註二
一)
( $ 8,266 )
-
( $ 5,612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附註二四)
1,405
-
954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附註二二

(
163,786 )
(
1 )
(
386,021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之其他
綜合損益份額(
附註二二)
(
52,625)
(
1)

10,099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23,272)
(
2)
(
380,58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16,634)
(
2)
($ 681,907)
8600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6,656
-
( $ 301,299 )
8620
非控制權益
(
18)

-
(
28)
合 計
$ 6,638

-
($ 301,32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 217,395 )
(
2 )
( $ 682,059 )
8720
非控制權益

761

-

152
合 計
($ 216,634)
(
2)
($ 681,907)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
五)
9710
基 本
$ 0.02
($ 1.09)
9810
稀 釋
$ 0.0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105年度

-
-
(
3 )

-
(
3)
(
6)
(
3 )

-
(
3)
(
6 )

-
(
6)

23

單位:新台幣仟元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picture [83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End of picture text -----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A1
105年1月1日餘額

D1
105年度淨損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D1
106年度淨利(損)

D3
106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E1
現金增資(附註二二)

N1
現金增資員工酬勞成本認列(附註二二

Z1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5,666,658

(
301,299 )
(
380,760)

(
682,059)

4,984,599

6,656

(
224,051)

(
217,395)

610,430

7,131

$ 5,384,765
非控制權益
( $ 10,168 )
(
28 )

180

152
(
10,016 )
(
18 )

779

761
-

-
($ 9,255)






普通股股本
$ 2,776,884

-

-

-

2,776,884

-

-

-

600,000

-
$ 3,376,884




$ 1,026,456

-

-


-

1,026,456
-

-


-

10,430

7,131

$ 1,044,017
法定盈餘公積
$ 1,113,185
-

-

-
1,113,185
-

-

-
-

-
$ 1,113,185
特別盈餘公積
$ 230,859
-

-

-
230,859
-

-

-
-

-
$ 230,859
累積盈餘(虧損

$ 177,165
(
301,299 )
(
4,658)
(
305,957)
(
128,792 )
6,656
(
6,861)
(
205)
-

-
($ 128,997)













未實現損益
$ 47,351

-


10,099


10,099

57,450
-
(
52,625)

(
52,625)

-

-

$ 4,825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294,758
-
(
386,201)
(
386,201)
(
91,443 )
-
(
164,565)
(
164,565)
-

-
($ 256,00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56,490

301,327 )
380,580)
681,907)
4,974,583
6,638
223,272)
216,634)
610,430
7,131
$ 5,375,51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 picture [52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林中民

==> picture [52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4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損)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300
呆帳轉回利益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190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
益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A22800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A24200
買回應付公司債利益
A29900
預付租賃款攤銷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06年度
$ 81,504

-

310,246
23,322
(
3,707 )

34,964
(
15,966 )

(
5,874 )

7,131
(
14,855 )

(
11,258 )

(
113,218 )
(
129,588 )
180
(
16,966 )

(
103 )

3,368
630,118

(
9 )
(
45,899 )

(
54,514 )
8,166
(
583,235 )
(
12,077 )
(
71,798 )
(
47,177 )
(
605)

(
27,850 )
(
20,690 )
105年度
( $ 261,967 )
(
2,028 )
367,435
17,301
(
2,307 )
34,360
(
32,541 )
(
16,932 )
-
(
4,980 )
(
5,650 )
-
-
523
(
30,845 )
(
1,752 )
3,786
(
398,851 )
-
(
23,420 )
52,183
6,968
554,557
10,651
5,237
104,757
(
675)
375,810
(
13,232 )

(接次頁)

25

(承前頁)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200
處分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B04600
處分無形資產價款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55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
股款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1200
發行普通公司債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600
現金增資
(接次頁)

26

(承前頁)



C09900
支付普通公司債發行成本
C09900
支付股份發行成本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E00100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6年度
$ -


1,570)


446,061)


78,984)

446,093

1,312,763

$ 1,758,856
105年度

(
(
(

( $ 2,380 )

-

135,876
(
61,735)
(
177,171 )
1,489,934
$ 1,312,76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7

【附件四】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 明
第三條 (董事會召集及會議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集一次。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
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遇有
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本規範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
,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外
,應於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
時動議提出。
第三條 (董事會召集及會議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集一次。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
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遇有
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
,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本規範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
,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外
,應於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
時動議提出。
配合實
務修訂
第九條(董事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本公司董事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
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年
,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
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時,相
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
,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會議錄音、
錄影資料為會議紀錄之一部分,應
永久保存。
第九條(董事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本公司董事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
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年
,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
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時,相
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
,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會議錄音、
錄影資料為會議紀錄之一部分,應
~~永久於~~本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
配合法
規修訂
第十二條(應經董事會討論事項)
下列事項應提本公司董事會討論:
一、本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
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
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
)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四、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
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
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
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
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
第十二條(應經董事會討論事項)
下列事項應提本公司董事會討論:
一、本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
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
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
)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
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四、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
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
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
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
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
性質之有價證券。
配合法
規修訂

28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 明
之任免。
七、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
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
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
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
追認。
八、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
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
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
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所稱關係人指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規範之
關係人;所稱對非關係人之重大
捐贈,指每筆捐贈金額或一年內
累積對同一對象捐贈金額達新臺
幣一億元以上,或達最近年度經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營業收入
淨額百分之一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五以上者,(外國公司股票無面
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
,第二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五之金額,以股東權益百分之二
點五計算之。)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董事會
召開日期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
一年,已提董事會決議通過部分
免再計入。
獨立董事對於證交法第十四條之
三應提董事會之事項,應親自出
席,不得委由非獨立董事代理。
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見,
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
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
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
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
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六、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
之任免。
七、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
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
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
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
追認。
八、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
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
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
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所稱關係人,指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規範之關
係人;所稱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
,指每筆捐贈金額或一年內累積對
同一對象捐贈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
以上,或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簽證
之財務報告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
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者,(
外國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
屬新臺幣十元者,第二項有關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五之金額,以股東權
益百分之二點五計算之。)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董事會
召開日期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
年,已提董事會決議通過部分免再
計入。
獨立董事應有至少一席親自出席董
事會;對於~~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第~~
一項應提董事會~~之決~~議事項,應有
全體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獨立董
事如無法親自出席,~~不得應~~委由~~非~~
其他獨立董事代理出席。獨立董事
如有反對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
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
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
,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
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第十三條(表決《一》)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
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
付表決。
本公司董事會議案表決時,經主
第十三條(表決《一》)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
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
付表決。
本公司董事會議案表決時,經主
配合法
規修訂

29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 明
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者,視為
通過,其效力與表決通過同。如
經主席徵詢而有異議者,即應提
付表決。
表決方式由主席就下列各款規定
擇一行之,但出席者有異議時,
應徵求多數之意見決定之:
一、舉手表決或投票器表決。
二、唱名表決。
三、投票表決。
四、公司自行選用之表決。
席徵詢出席董事無異議者,視為
通過,其效力與表決通過同。如
經主席徵詢而有異議者,即應提
付表決。
表決方式由主席就下列各款規定
擇一行之,但出席者有異議時,
應徵求多數之意見決定之:
一、舉手表決或投票器表決。
二、唱名表決。
三、投票表決。
四、公司自行選用之表決。
前二項所稱出席董事全體不包括
依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不得行使
表決權之董事。
第十五條(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
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
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
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
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
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並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董事會之決議,對依前項
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依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項準用
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
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
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
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
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
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並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董事會之決議,對依前項
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依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三~~項準
用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配合法
規修訂
第十六條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
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
項:
一、會議屆次(或年次)及時間地
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董事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
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五、記錄之姓名。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
法與結果、董事、監察人、
專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涉及利害
關係之董事姓名、利害關係
第十六條 (會議紀錄及簽署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
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
項:
一、會議屆次(或年次)及時間地
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董事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
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五、記錄之姓名。
六、報告事項。
七、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
法與結果、董事、~~監察人、~~
專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涉及利害
關係之董事姓名、利害關係
配合法
規、實
務及主
管機關
正名修

30

修正前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 明
重要內容之說明、其應迴避
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
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
書面聲明暨獨立董事依第十
二條第二項規定出具之書面
意見。
八、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
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
、監察人、專家及其他人員
發言摘要、依前條第一項規
定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姓名
、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之說明
、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迴避情形及反對或保留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
董事會議決事項,如有下列情事
之一者,除應於議事錄載明外,
並應於董事會之日起二日內於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
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獨立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二)未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通過之
事項,如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
,應永久保存。
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
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
送各董事及監察人。並應列入本
公司重要檔案,於本公司存續期
間永久妥善保存。
第一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
電子方式為之。
重要內容之說明、其應迴避
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
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
書面聲明暨獨立董事依第十
二條第~~二四~~項規定出具之書
面意見。
八、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
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
、~~監察人、專~~家及其他人員
發言摘要、依前條第一項規
定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姓名
、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之說明
、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
迴避情形及反對或保留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
董事會議決事項,如有下列情事
之一者,除應於議事錄載明外,
並應於董事會之日起二日內~~於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
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獨立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
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二)未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通過之事
項~~,如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
,~~應永久~~於本公司存續期間妥善
保存。
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
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
送各董事及監察人。並應列入本
公司重要檔案,於本公司存續期
間~~永久妥~~善保存。
第一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
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八條(附則)
本議事規範之訂定及修正應經本
公司董事會同意,並提股東會報告。
本議事規範訂定於民國94年6月14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96 年6 月13 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102年6 月14日。
第十八條(附則)
本議事規範之訂定及修正應經本
公司董事會同意,並提股東會報告。
本議事規範訂定於民國94年6月14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96 年6 月13 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102 年6 月14 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107 年6 月13 日。
增列本
次修訂
日期

31

【附件五】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度盈虧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項目 金額
期初累積虧損
減: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本年度稅後純益
期末待彌補虧損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 (註)
期末累積虧損


(128,792,972)
(6,860,375)
(135,653,347)
6,655,539
(128,997,808)
0
(128,997,808)

註:本年度稅後純益依法彌補虧損,且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不予分配股東紅利。

董事長:林中民 經理人:林中民 會計主管:陳秋琴

==> picture [50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2

【附件六】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說明
第五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桃園縣,必要
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辦事處及營
業處所。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桃園~~縣市~~,必要
時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辦事處及營業
處所。
配合實
務修訂
第五
條之
一:

本公司之資金於下列情形下得貸與他人
,但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
分之四十:
1、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
2、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資資金
之必要者。
本公司之資金於下列情形下得貸與他人,
但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的百分之
四十:
1、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業務往來者。
2、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資~~通資金之
必要者。
酌作文
字調整
第六
條:
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陸拾億元,分
為陸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授
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之。
前述資本總額範圍內,得保留捌仟萬股
供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憑證、附認股
權公司債及附認股權特別股用。
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陸拾億元,分為
陸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授權董
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之。
前述資本總額範圍內,得保留捌仟萬股供
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
公司債及附認股權特別股用。
酌作文
字調整
第十
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並簽
名蓋章,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公佈之「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
則」之規定委託代理人出席。
前項委託書應於東會五日前送達公司。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本公
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並簽名蓋
章,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
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規
定委託代理人出席。
前項委託書應於股東會五日前送達公司。
酌作文
字調整
第十
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人至十一人,監察人三
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本公司
公開發行股票後,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
合計持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
本公司設董事七人至十一人,~~監察人三人~~
~~,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本公司公開
發行股票後,其全體董事~~及監察人合~~計持
股比例,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
配合實
務修訂
第十
三條
之一
本公司董事自第13 屆起,於前條董事
名額內,設置獨立董事至少3 人。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九
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
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相關事宜
,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自第13 屆起,於~~前條董事名
額內,設置獨立董事至少3 人。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九二
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候選
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相關事宜,悉依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全體董
事之選
舉採候
選人提
名制度
第十
三條
之二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
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審計委員會負
責執行之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
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配合證券交易
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審計委員會成
立之日同時監察人當然解任。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
,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執
行~~之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
定監察人之職權。~~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
~~條之四之規定,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
~~監察人當然解任。~~
酌作文
字調整
及刪除
過渡條
款。
第十
五條
董事會之職權:
1.召集股東會並執行其決議。
2.擬定業務方針。
~~董事會之職權:~~
~~1.召集股東會並執行其決議。~~
~~2.擬定業務方針。~~
董事會
之職權
回歸於
遵循公

33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說明
3.審核重要內部規章及對外契約。
4.本公司重要人選之決定。
5.設置或裁撤分公司辦事處及營業廠所

6.審核財務報表。
7.決定本公司重要財產之抵押出售或其
他處分事項。
8.建議股東會為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
議案。
9.決定其他重要之事項。
~~3.審核重要內部規章及對外契約。~~
~~4.本公司重要人選之決定。~~
~~5.設置或裁撤分公司辦事處及營業廠所。~~
~~6.審核財務報表。~~
~~7.決定本公司重要財產之抵押出售或其他~~
~~處分事項。~~
~~8.建議股東會為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
~~案。~~
~~9.決定其他重要之事項。~~
(刪除)
司法、
證交法
及相關
法令辦
理之,
故刪除
本條文
第十
六條
監察人之職權:
1.查核公司財務狀況。
2.審查稽核會計簿冊及文件。
3.其他法令所授與之職權。
~~監察人之職權:~~
~~1.查核公司財務狀況。~~
~~2.審查稽核會計簿冊及文件。~~
~~3.其他法令所授與之職權。~~
(刪除)
本公司
已成立
審計委
員會取
代監察
人之職
權,故
刪除本
條文。
第十
八條
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
各董事、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
及貢獻價值,並參酌業界通常支給水準
議定之。
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各
董事~~、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
獻價值,並參酌業界通常支給水準議定之
配合實
務修訂
第十
八條
之一
本公司於董事、監察人及薪資報酬委員任
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
責任,本公司得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本公司於董~~事、監察人及~~薪資報酬委員任期
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本公司得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配合實
務修訂
第二
十條
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
具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日前交監察人查核後,並交股東常會請
求承認之。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本公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
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
~~交監察人查核後,並交依~~法定程序提請股
東常會~~請求承~~認~~之。~~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配合實
務修訂
第廿
一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
之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
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
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
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
二為董事、監察人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
、監察人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
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
、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
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
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
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
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
~~監察人~~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
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監~~
~~察人酬~~勞。
配合實
務修訂

34

修訂前條文 修訂後條文 說明
第廿
三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本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
~~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本章~~
~~程關於審計委員會之設置及其規定,自本屆~~
~~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並進行董事改選時,~~
~~始適用之。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監察~~
~~人當然解任以及刪除本章程關於監察人之相~~
~~關規定。~~
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增列修
訂日期
及刪除
過渡條
款。
章程關於審計委員會之設置及其規定,自
本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並進行董事改
選時,始適用之。審計委員會成立之日,
同時監察人當然解任以及刪除本章程關於
監察人之相關規定。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