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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HONG — AGM Information 2017
Jun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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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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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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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日期: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1
報告事項
- 一、一○五年度營業狀況暨一○六年度營運展望報告,敬請 鑒核。 (請參閱本手 冊第10~12 頁附件一)
二、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之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核。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業已決議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營 業報告書以及盈虧撥補表,其中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 務報表嗣經董事會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 見查核報告。
本監察人等負有監督本公司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簽證會計師簽證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與 本監察人等溝通下列事項:
-
1.簽證會計師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尚無重大查核發現。
-
2.簽證會計師向本監察人等提供該等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尚未發現其他有可能被認 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
3.簽證會計師與本監察人等就關鍵查核事項溝通中,決定為有須於查核報告中 溝通之關鍵查核事項。
董事會決議之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營業 報告書以及盈虧撥補表,經本監察人等查核,認為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爰依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核。
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六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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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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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承認一○五年度財務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一)本公司一○五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毅 民會計師及吳恪昌會計師查核竣事,並經106 年3 月16 日董事 會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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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項決算表冊經送監察人查核完畢,認為尚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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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附下列各項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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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0~12 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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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 第13~33 頁附件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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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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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由:承認一○五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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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公司一○五年度稅後淨損新台幣301,298,417 元,擬不配發 股利,並以期初未分配盈餘177,163,510 元彌補虧損,及扣除 本期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金額4,658,065 元 後,期末累積虧損為新台幣128,792,97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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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一○五年度係為稅後淨損,故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 監察人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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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附「一○五年度盈虧撥補表」(請參閱本手冊第34 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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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3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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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董 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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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1296號 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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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符合實務操作及風險控管之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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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附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請參閱 本手冊第35~41 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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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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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由:改選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提請 選舉。(董事會提) 說明: (一)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將於106 年6 月18 日屆滿,依據本公 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董事七人至十一人;第十三條之一規 定設置獨立董事至少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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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屆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 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通過,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請參閱 本手冊第42 頁附件六)
- (三)本次改選後新任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三席)任期自106 年6 月14 日至109 年6 月13 日止,任期三年。
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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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由:討論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提請 公決。(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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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 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 可」辦理。
- (二)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為配合實際業務需要,且基於投資或 其他業務發展考量,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之情形下,擬解除董事 (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決議:
4
臨時動議
5